中国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根本保证
知识产权创新制度是随着知识创新和传播的历史进程而产生、发展和健全起来的,其对智力成果完成者及继受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激励知识创新,激励发明创造,也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传播和扩散,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全社会的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发展。
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需要做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使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在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与国际接轨。
我国一直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经济发展模式,并明确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吴仪副总理在2004年1月13日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讲话,指出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完善需要认真抓好几项重点工作,包括加快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引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培育和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提到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