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起名人名联想法
人名也能使人产生对产品质量的联想,但那是有特殊前提的,即人名必须与商品有联系,不管是传统,还是现代,都是如此。
1.传统人名法
传统人名是一种纪念性的命名。根据一般的常识,人们相信,敢把自己的产品跟这一行业的权威祖师爷的名字连在一起的,质量总差不到哪里去。例如杜康酒是以中国传说中酿酒的始祖杜康命名的;华佗补酒打的是由于《【三国演义))的影响,差不多已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名医的华佗的旗号;星海牌乐器联系的是我国现代最伟大的音乐家的名字。
采用这种命名法,应当尽量慎重,因为实际上这是拿祖宗的名字在作赌博。砸了商品的牌子事小,败坏了祖宗的名誉事大,上面举的几个例子,都是名牌产品,说明生产者们是谨慎把住了质量关的。
2.现代名人法
现代想出名的人太多,“著名X员”、“著名X星”、“著名X X家”……多得数都数不过来。但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站住了脚跟的却只有有数的几个。只有拿这种名人做跟其出名的有关商品的商标,才能达到预期的名人效应。从这点看,广东健力宝集团的决策人是有眼光的,如果他们选中的不是李宁,或者叫做“李宁牌”的不是运动服而是花露水、电1参见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
暖锅什么的,恐怕这个牌子不会像今天这么响亮。用乔丹做运动鞋的品牌也是同样。所谓“名人效应”总是把名人与有关事物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忘了“有关事物”这一条,认为成了“名人”,则做的一切事都会有“名人效应”,那就错了。市场经济规律是客观无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