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保护品牌机制薄弱假冒伪劣冲击市场
在中国,假冒伪劣现象十分严重,甚至达到了见怪不怪的地步“傍名牌”是假冒伪劣商品用得最多的方式,最主要的手段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让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些“傍名脾”者利用名牌企业的效应,以极低的成本生产产品,低价冲击市场、天天搞促销,对真正的品牌产品形成了巨大的冲击。然而,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市场保护机制不健全,相关的机构对品牌的保护力度不够,都足以给企业品牌带来沉重的打击。相当多的造假企业都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或支柱产业。一般而言,当地有关部门对之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便出现了“打假”成“假打”的现象。打狗得看主人,打假打得最疼的不是造假企业,而是涉及的地方有关部门。
很多地方的执法和政府职能部门或者因为地方保护主义,或者为了罚款创收,不仅保护本地企业,同时也经常扰乱品牌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他们以自行制定的各类标准自行检测稽核。其实,他们查处的很大一部分是品牌企业,因为这样的企业才是唐僧肉,是冒富的出头鸟,从他们身上能够“罚”到更多的款。而往往那些真正扰乱市场的、不遵守法规的作坊厂家和真正的假冒伪劣产品却得不到稽査和处理:打有名的真货不打无名的假货;打大件商品和大品牌不打小件商品和小牌子;打优质商品不打劣质商品;对有竞争力的外地商品格杀勿论,对无竞争力的本地商品呵护有加;打高档或价格高的商品不打低档和价格低的商品;只没收商品和罚款而不处理当事人,或不从源头抓起,不从法规上杜绝。
对于假冒伪劣充斥市场导致市场机制失效这一后果,可用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经济学家阿克罗夫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坏车市场模型”描述:坏车进入市场,由于人们对好车坏车情况了解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作为信息弱势方的消费者处于“劣势选择”地位,而由此形成的价格预期导致好车卖不掉,好车厂家为了适应这被搅乱了的市场,只好降低成本、降低质量(亦生产坏车)。从而出现了劣质产品淘汰优质产品(坏车挤垮好车)的逆淘汰现象。企业千辛万苦创立的品牌等无形资产被侵害甚至毁于一旦,又引起物价非正常理性波动,偏离价值(使价格不能正确反映价值),商品价格信号失真,影响宏观环境稳定,影响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还妨碍了市场(特別在商品市场发育更为滞后的要素市场中的)体系的协调发展。这样,严重阻碍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