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牌地毯及商标全面走向市场
仁立毛纺厂创办之初,完全是工人们用手纺毛纱,编织地毯。这样做不但地毯产量很低,且因毛条粗细不匀,也影响了“天马”牌地毯的产品质量。在当时国内地毯市场上,也根本无法与外商产品进行竞争。1931年初,朱先生与工程技术人员研究决定,投资购置外国先进的梳毛机、编织机和整理机等设备,使用机器纺织毛纱。这样,生产出的毛条粗细均匀,织出的地毯同样质量也显著提高。朱先生对“天马”牌地毯出口业务特别认真,如在地毯图案、花色、质量等各个环节,都亲自进行检验,并只有经他认可盖章后,才能报关出口。为此,他经常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仁立毛纺厂出口的“天马”牌地毯,是代表了中国人所生产的产品。“天马”牌商标,是代表了我国地毯行业的最高质量水平。仁立毛纺厂的职工一定要为中国人争光添彩。
1.大力宣传仁立毛纺厂地毯产品与“天马”牌商标
20世纪30年代初,为了扩大“天马”牌地毯产品销路,与洋商争夺天津市场的地毯销售出口权,并使“天马”牌地毯早日走向国外市场,朱先生非常注重对产品商标广告宣传的作用。如当时天津很多报纸上,经常刊登有“天马”牌商标广告。在天津地区的闹市口、街道中心区域,甚至在经过天津城市的铁路两旁,均画有许多“天马”牌产品商标的广告宣传画。另外,朱先生还利用工厂内各种场地,请广告公司设计制作了很多产品广告画。如早期仁立毛纺厂的两扇大门和周边围墙,朱先生就将它们当作宣传“天马”牌产品商标的重要舞台。他曾请天津知名的广告公司设计并制作有多幅彩色“天马”牌各种地毯产品样本与“天马”牌商标图样的广告资料。朱先生还在工厂最高、最明显的建筑物——烟囱上,请人画上“天马”牌产品商标图样,大力宣传“天马”牌商标在产品销售中的重要作用。
2.“天马”牌产品与国内其他同行的合作经营
30年代中期,在“天马”牌地毯的生产和销售获得成功后,朱先生并不满足于现状,他要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和产品种类,特别是要扩大毛纺产品,即不仅要生产各种地毯出口产品,还要生产出其他与地毯等毛纺行业有关的如制服呢、花呢和呢绒等新产品,以此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当时,在国内毛纺产品市场上,虽然是由洋货产品唱主角,但国内有上海、无锡等地生产的毛纺产品,在国内市场上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朱先生研制生产并销售的“天马”牌制服呢等产品,虽在北方市场已产生较大影响,但却受到来自南方地区,特别是江南一带毛纺产品的低价竞销。如上海章华毛纺织厂的“绵羊头”牌、无锡协新毛纺织厂“丽新”牌制服呢等产品,均与“天马”产品进行竞争。而上海等地产品,在北方市场上也确实具有一定影响。朱先生为了扩大产品销售范围,决定要将“天马”牌毛纺产品打入销量较大的江南地区。他曾委托上海一家知名的大纶呢绒庄,对“天马”牌呢绒等产品,进行低价推销。这样一来,对上海章华厂“绵羊头”牌呢绒与无锡协新厂“丽新”牌呢绒的销售,势必带来巨大威胁。
上海章华毛纺织厂的董事长、我国近代著名实业家刘鸿生先生,曾委托朱继圣先生的同事周诒春,多次前来与朱先生商谈合作经营之事。其内容包括:第一,双方早期在美国留学时,都曾是“成志会”的成员,应该相互谦让,合作经营。第二,双方可协商减少销往对方地区的产品数量。第三,在制服呢等的毛纺产品价格上,应统一对外售价,以此避免双方更多的经济损失。刘鸿生先生还建议并承诺:今后上海章华毛纺织厂生产的“绵羊头”牌等呢绒产品,在原先对北方地区的销售量主动减少60%,并希望朱先生也作出相应的让步。适时在双方两地(上海和天津),分别成立制服呢等毛纺产品的联合营业所,统一对外出售产品。另外,双方在南京、汉El等地,统一新建销售营业所,双方互派员工参与经营。后经过几次详细商谈,朱继圣与刘鸿生这两位我国近代毛纺行业的实业家,最终达成合作经营的多项协议。
3.仁立毛纺厂发展为著名企业,“天马”牌商标一举成为名牌商标
1937年初,朱先生为了进一步提高“天马”牌产品质量,他又花费巨款,从国外引进了一套新式精纺链条机、环锭细纱机、并纱机和新织机等地毯织造机械。这样,仁立毛纺织厂也一举成为我国华北地区第一家集粗纺、精纺、织呢、染整等为一体的全能现代化毛纺厂。
到1937年抗战前夕,朱先生所经营的仁立公司总部由北京迁往天津,分支机构已有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地毯厂、天津东方地毯厂、天津仁立毛纺织厂等多家经营实体。而最初由费兴仁等创办的一家仅以出售旅游纪念品为主的小型商业企业——“仁立”号,20年后便发展成为我国华北地区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而朱继圣先生也一跃成了我国毛纺行业的著名企业家;同样由朱先生早年一手创立的“天马”牌地毯商标,一举成为我国近代地毯行业中的第一名牌产品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