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陶企商标侵权现状
1 侵权范围较广
笔者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以及查询媒体过往的报导,发现侵犯佛山陶瓷企业商标的案件遍布于全国各地,除西部落后地区,其它地区基本都有涉及佛山陶瓷的商标侵权案。总体而言,发生在南方的佛山陶瓷商标侵权案件要比北方的多,发生在本省的佛山陶瓷商标侵权案件要比外省的多,案件的分布与佛山陶瓷的知名度分布基本吻合。
2 侵权形式多样
2.1 假冒
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都是犯罪行为,但是总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例如:2016年开平公安就破获了一起假冒东鹏陶瓷注册商标的刑事案件。两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 万元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 万元,而后东鹏陶瓷提起了民事诉讼,两被告被判赔19 万元。不过总的来说,因为假冒注册商标后果的严重性,侵权者很少会采用假冒注册商标这一种侵权形式,现实中仿冒注册商标的案件比假冒注册商标的案件要多得多。
2.2 仿冒
仿冒注册商标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或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涉及犯罪,故而侵权者选择仿冒注册商标的很多。2017年华夏陶瓷网报导在市面上发现了仿冒“鹰牌陶瓷”的“鹰牌印象”、“鹰派陶瓷”、“鹰牌帝陶”、“鹰牌铭典”。2018年泛家居调查局报导有工厂生产仿冒的鹰牌陶瓷,为避免假冒,他们把原鹰牌图标老鹰的两只脚变成三只脚。我们看到仿冒的商标时可能会感觉啼笑皆非,但是这些都属于侵权标识,我们商标权人如果不对其进行打击,贴有仿冒商标的产品将严重扰乱市场。
2.3 反向假冒
在假冒商标、仿冒商标、反向假冒三种商标侵权的方式之中,最容易被人忽略的是反向假冒。所谓反向假冒,是指行为人在未经商标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更换其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然后将该商品投入了市场的侵权行为。反向假冒多出现于销售商之中,给杂牌产品贴上名牌的商标进行出售,或者把质优价廉的产品贴上自己的商标进行出售。反向假冒作为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鲜为人知。
3 侵权后果严重
商标被侵权的后果是商标的混淆或者淡化。商标的混淆和淡化都会导致商标丧失显著性,使商标权人的利益减损。佛山陶企有许多驰名商标,但驰名商标并不是一直驰名的,如果放任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佛山陶企的部分驰名商标最终可能会消失。
3.1 商标混淆
商标的混淆被规定在《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蒙娜丽莎”是佛山有名的瓷砖品牌,但是没有马桶产品,在百度或者拼多多上搜索“蒙娜丽莎卫浴”,蒙娜丽莎的马桶却比比皆是,这就属于典型的商标混淆。
3.2 商标淡化
商标的淡化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它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从而减少、削弱该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商标淡化目前已经使佛山的一些陶瓷品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