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商标都有名称
凡商标都有名称
正如每一个人都有姓名一样,每一个商标也都有自己的名称,否则就无法进行称呼和交流。商标名称是商标构成中可以用文字表达并能用语言进行传递与交流的部分。
商标名称不同于商品名称。商品名称是以其自然属性和功能来命名的。例如电视机、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影碟机、苹果、梨、土豆、大米、食油、汽车、飞机等等,都是商品(产品)的名称。不管是谁生产的、是用什么技术和方法生产的,只要是同一种自然属性和功能,都是用同一种名称称呼它。美国生产的汽车、德国生产的汽车、法国生产的汽车、日本生产的汽车,统统都叫汽车,中国生产的大米、泰国生产的大米、越南生产的大米,统统都叫大米。商品(或产品)的名称代表了它的自然属性和功能。
商标名称则不同,它不是一种自然属性,而是一种社会属性、人文属性。在市场经济日益走向发达与成熟的条件下,商标名称是一种经济属性、企业属性,是经济领域的一种文化现象。同一种商品(或产品)由不同的企业进行生产,就会有不同的商标名称,以相区别。例如同样是小汽车这种商品,就有美国的福特、凯迪拉克,德国的痱驰、宝马大众,日本的丰田,法国的标致、雪铁龙、雷诺,中国的红旗等等不同的商标名称。甚至同一个企业生产同一种商品,但由于商品的某些特色不同,也可以用不同的商标名称以示区别。例如宝洁公司在中国生产的洗发水这一种商品,就分别有海飞丝、飘柔、潘婷等多个商标名称;该公司在中国生产的洗衣粉,又有汰渍、碧浪两个商标名称。也有另一种情况,即同一企业生产的不同种类的商品,都采用同一商标名称。例如,中国的海尔集团它所生产的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及其他产品,都是用的海尔商标名称:海尔冰箱、海尔空调、海尔洗衣机、海尔电视机。荷兰的飞利浦公司生产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产品,如计算机、电视机、音响、灯泡、电咖啡壶、电动剃刀等,都用的是“飞利浦”这同一个商标名称。由此可见,商标名称的社会属性、经济属性,尤其是它的企业属性是非常清楚的,每一个商标名称都与每一个特定的企业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