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品牌认证的方式
目前我国认证自主品牌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对商标的认证。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根据商标法。参照国际通用的法律认证方式。来认证“驰名商标”。这种驰名商标是国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的商标。该认证方式是一种大批量和集中管理以及主动保护的认证方式。至200 4年底。我国已认证驰名商标206个。第二种方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从2001年起。根据《中国品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相关标准来评定名牌产品。评定有效期为三年。至2005年止。五批共评定1 000多个名牌产品。其中民营企业产品差不多占到了一半。
就在2001年我国还成立了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该委员会与国家质检总局一起参与名牌评选工作。另外。我国商务部还对重点培育与发展的出口名牌产品进行国家级认定。以上两种认证方式其共同点是:基于品牌在国内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并以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中国品牌的国际竞争为目标。这两种方式也有本质的区别:第一种方式认定的“驰名商标”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第二种方式认证的“中国名牌”不是法律概念。这两种认证方式应相互结合。共同保护中国品牌的知识产权。以培育和发展我国自主品牌。当然。品牌较难由官方或社会中介组织钦定。最终将由市场力量决定其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