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医生”商标案宣判:四川好医生败诉,至今未履行判决
来源:南方都市报
备受关注的“好医生”商标案日前又见新进展。早在2019年8月,平安集团诉成都好医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好医生)、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好医生药业)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福田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平安集团胜诉,被告成都好医生、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侵害了平安好医生商标的合法权利,判决两被告刊登公开声明,并对原告平安集团进行赔偿。
记者留意到,成都好医生、四川好医生药业对福田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两被告主动撤回上诉,自愿承担一审的判决结果。至此,福田法院判决于2020年3月30日生效。
据法律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被告应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刊登声明、澄清侵权事实。
不过,截止6月10日,四川好医生药业仍未及时登报消除影响。平安集团方面回应,目前已向福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获福田法院正式立案。
其相关人士认为,“登报消除影响是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之一,四川好医生药业被判侵权,且拒不履行判决,是不尊重司法的表现,更加有损企业形象。”
利用平安“搭便车”?
这个事件可以追溯到两年前。2018年,平安集团就成都好医生、四川好医生药业侵害商标权行为,正式提起诉讼。
去年8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次案件。判决书显示,被告成都好医生与四川好医生药业实为关联公司,二者共同运营一个名为“平安好医生号”的微信小程序,这与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好医生”APP名称完全相同。
根据公示信息,“平安好医生号”微信小程序是四川好医生药业旗下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主要功能之一,是通过线上咨询的方式,将客户引流到旗下的某“连锁诊所”。
与此同时,官方资料显示,中国平安旗下的“平安好医生”APP注册用户数已超过3亿。目前,平安好医生市值已突破千亿,是港股的一只潜力股。
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微信搜索“平安好医生”时,搜索到的是另一版本的“平安好医生号”微信小程序。二者名称相同,像医药咨询、健康咨询、医疗诊所等服务也名称雷同,极易导致混淆。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四川好医生药业如此操作,客观上攀附了“平安好医生”APP的商誉,本质上属于“搭便车”的行为,侵害了“平安好医生”商标的合法权利。为了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判决成都好医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定,且需向平安集团赔偿23.5万元。
知情人士透露,审判结果下发后,四川好医生药业不服判决结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过,在原定开庭当日,四川好医生药业突然提出撤诉。
今年3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裁定书,准许四川好医生药业撤诉,一审判决生效。该裁定为终审裁定,这意味着平安集团胜诉,四川好医生坐实了侵权行为。
申请商标注册已不是第一次?
在本次案件中,原告平安相关人士认为,在明知“平安好医生”商标的情况下,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仍然运营“平安好医生号”微信小程序,实施侵害商标权的行为,“主观上具有明显的侵权恶意”。
有知情人士透露,四川好医生药业此前曾经多次涉及此类事件,曾申请注册过涉及阿里、微信、九鼎等知名企业的商标,均被国家商标总局驳回。
对于此类层出不穷的侵权纠纷事件,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对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提升核心竞争力。应该将精力用在公司发展与业绩提升上,否则属于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