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知识产权的产生,离不开科学技术,而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促使知识产权不断发展。最近10余年来,从以电子计算机、遗传工程等技术的应用为特征的第三次技术革命到以信息化、智能化为中心的新技术革命,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与此相伴随,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也逐渐扩大。例如,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提上议事日程,直至最近,不仅在各国已渐趋普及,软件保护面也逐步扩大,从源码扩展到目标码,进而又扩展到程序的结构、组织、顺序,甚至程序的外观等。保护的方式,原来多采用版权法保护,近年已开始研究专利法对软件保护,并已有对软件授予专利。此外,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作为信息技术基础的集成电路的作用越来越大,对它的保护也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各国都相继专门立法以保护集成电路。还有,过去动植物品种一直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但是随着生物工程技术的发展,目前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已对植物新品种授予专利权,罗马尼亚、匈牙利等国对动物新品种也授予专利权。总之,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知识产权保护也突破了传统范围,扩大到新的领域。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已呈现出技术革新频率高、技术进步速度快、边缘科学发展迅速、新科学技术门类不断衍生、新的高技术产业不断形成的特点,因而,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将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