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转让利弊分析
投资方在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时,可能受到的影响反映在:
(1)规避风险,收回投资,获取垄断利益。近年来,新技术层出不穷,应用设备更新越来越快,为了防止企业在原有设备成本尚未收回或尚未取得应有利润时因遭到实体性贬值而带来的损失,必须进行和加速进行技术转移。
(2)绕过贸易壁垒,抢占外国市场。各国出于保护国内市场的需要,经常在商品进出口、投资领域、利润汇出、技术标准等问题上设立贸易壁垒。知识产权转让作为一种新兴贸易方式则可以绕过一些限制,打开外国市场。
(3)为跨国公司的整体战略服务。跨国公司依靠自己雄厚的技术与资金实力,一方面成为新技术、新发明的主要发源地,另一方面又通过先发优势向世界各地投资,利用受让国的劳动力和资源,以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
(4)有可能培育出自己的竞争对手。外国公司在一国实施的知识产权转让,可能导致在他国制造竞争、培育对手,最后遭到其所投资的子公司或合资企业所在市场的威胁。
(5)知识产权权益受到侵害。由于受让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或者司法保护不力,转让方知识产权很容易受到侵犯,从而承受巨大的风险性。
作为技术转让的受让方,利弊反映在:
(1)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技术发展水平。国际技术转让使受让方直接取得了外国的先进技术成果,减少在同一技术领域的研究中可能付出的无效劳动。
(2)借助转让方的力量培训技术人员,发展自己的研制开发能力。由于在知识产权转让中,转让方要进行一定的技术咨询、培训和服务,通过这一系列活动,使受让方人员掌握技术的运作,提高工艺技术水平,为今后自己研制开发新技术和创新培养专业人才,这也是受让方希望通过技术受让达到的一个最有战略意义的目标。
(3)造成对转让方技术的依赖性。技术转让中因转让方不愿转让关键性技术,而只是转让一些适用性技术和成熟性技术,可能使受让方的技术状况始终处于后发水平,并周而复始养成国内一些用户倾向于使用外国技术的依赖心理。
(4)让出国内市场,冲击民族工业。由于投资方的转让限制,使得受让方无法形成自主开发技术的能力,也使受让方国内的民族工业无力与外国产品抗衡,结果要么被彻底挤出市场,要么成为外国企业的低水平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