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概念和特点
顾名思义,商标就是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记,就是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一个记号,人们俗称“牌子”,在商业活动中又称为“品牌”。在法律上,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用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由此可以看出,商标具有三个主要特点:
1.商标是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标志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如果不是用于交换的物品,它上面使用的标记就不能称为商标。商标与商品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商品经济的产物,随商品经济的产生而出现,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完善。
2.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这也是商标的本质特征。在商品上使用的标志有很多,并不是所有这些使用在商品上的标志都是商标,如使用在有毒物品上的骷髅图形标志、使用在需要防潮商品上的雨伞图形标志,!人们使用它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因此不属于商标。这里讲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是指使用不同商标的相同、类似商品,来自不同的生产者或者服务提供者。
3.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的区别能力。区别能力强,则显著性强;区别能力弱,则显著性差;没有区别能力,则不具有显著性。不具有显著性的标志起不到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是不能作为商标的。比如,两个以下的印刷体字母、两位数以下的印刷体数字,它们的排列组合结果非常有限,容易引起人们混淆,因而一般认为不具有显著性。同样,过于简单的图形或者过于复杂的图形,由于它们没有区别能力,也不具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