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识产权扩张注意事项
企业必须在预算管理目标与全世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之间取得平衡。没有一种“万能的方法”来实现这种平衡,但是有一些需要考虑的问题,所有希望在全球舞台上开展业务的企业都应该意识到并仔细考虑。
全球IP资产组合管理策略应由在重要的商业市场采取积极行动的定位所驱动,与此同时,在不太重要的商业重要性但可能会变得更为重要的市场中占据更大的防御地位。也可能需要在机会主义者被称为避风港的地方进行IP备案,这些人可能会通过恶意备案来干扰您在这些地方的商业计划。
就专利和商标而言,应考虑以专利“经营自由”检索和商标可得性检索的形式进行预备案调查。虽然可以盲目地向国外申请并只是等待看看各个注册表是否遇到问题,但预申请搜索可能会发现有关潜在冲突的第三方权利的详细信息,并可以进行战略调整。关于特定于知识产权类别的注意事项:
专利权
专利申请通常直接在国家一级提交,但是有许多提供地区专利注册的地区专利局。这些机构包括欧洲专利局(EPO),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和欧亚专利组织(EAPO)。通过这些组织,发明人可以提交一份申请,该申请将在地区“成员国”得到保护。
此外,根据《巴黎公约》,发明人的专利申请提交日期可以保留在该条约的其他国家(包括最具商业意义的国家)中,但前提是外国专利申请在美国提交之日起一年内(或六个) (如果是外观设计专利,则为几个月)。
应通过评估该标的物在该国是否可能被认为具有专利权,短期和长期法律成本相对于商业价值是否合理,来确定在给定国家或地区申请专利是否有意义。在保护方面,无论是将技术或方法保护为商业秘密,而不是为其申请专利,都更有意义,并且在该国实施专利的难度和成本很高。
商标
商标保护还要求对每个国家或地区采取特定行动(例如,出于注册商标的目的,欧盟是一个地区)。两种类型的诉讼是:(1)通过当地律师直接向该国的商标注册处提交商标申请;(2)以房屋注册为基础,以确保获得国际注册的基础,通过该国际注册,人们可以向感兴趣的各个国家指定权利。
国际注册方法避免了与直接提交相关的本地律师服务费,但通常意味着没有预备建议就可以提高成功结局的机会。国际注册方法还带来了一些限制,这些限制超出了本文的范围,但将在以后的博客文章中解决,包括对美国公司的要求,即国际注册必须与基础美国注册的范围相适应(通常会导致更多的限制)。较之其他方式而言,注册保护范围更窄)。
商标保护标准因国家/地区而异。一个国家所要求的或有意义的,可能不是另一个国家的最佳方法。例如,在美国,商标申请必须得到宣誓声明的支持,该声明宣誓为申请人打算将商标用于所有列出的产品和服务,这通常需要采用狭义的方法。但是,在某些其他国家,可以进行更广泛的备案,并且通常建议这样做,因为没有这种限制(尽管将来在该另一国进行的注册可能会由于商标的不使用而被第三方取消)。
版权
让我们不要忘记版权。对版权(如专利和商标)的法律保护是地域性的,但保护版权通常较少地涉及形式手续。实际上,美国是拥有版权注册系统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美国和几乎所有其他与商业有关的国家都加入了国际条约,其中最著名的是《伯尔尼公约》,该条约减少了对形式的要求,并规定在作品的原籍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作品应受到与外国人同样的保护。国家保护其作者的作品。
因此,例如,如果未经授权的德国企业要在德国出版,并从在美国创作并受美国法律保护的美国企业内容中获利,德国法院将承认并执行这些美国权利,就好像德国的权利(不是适用美国法律,但根据德国法律将这些权利视为有效权利)。同样适用于在德国创作的作品,例如,如果在美国受到侵权,将被视为受美国法律保护。与美国版权注册相关的某些利益(例如法定损害赔偿)不会自动提供给根据该版权保护的外国作品没有注册的情况。
受版权保护的表达性内容经常被与您的业务有关系的其他组织滥用,并应按合同进行管理。虽然拥有外国法院认可的权利是可取的,但是与在外国采取法律行动相关的内在挑战和成本增加。美国公司应着重于对外国发行人/合作伙伴施加合同规定,通过这些规定,他们认真定义可以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的有限目的,并通过该目的,其他组织同意在美国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