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现在允许申请人对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服务描述进行人工描述
2015年9月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启动了一项试点计划,该计划使一些商标所有者有机会修改其商品或服务的标识,而这些标识或标识可能超出当前标识的范围。该计划使所有者可以用“技术之轮”“追赶”其商标注册。贵公司一次是否获得了涵盖“印刷新闻通讯”的商标注册,现在已经以“可下载的在线订阅”形式提供?也许您的公司已经注册了“具有音乐的留声机唱片”,现在以“可下载的音乐文件”的形式提供?
在美国,商标必须在其联邦注册中标识的商品和服务上用于商业用途,以便维持注册保护。商标所有人必须通过在注册的第5到6周年之间,然后在注册的第9到10周年之间以及之后每十年提交与所有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使用声明来证明这种使用。。
技术发展如此之快,以至于注册6或10周年之际,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方式或媒介可能已过时,商标所有者可能不再能够提供用于维持注册所需的注册中列出的产品或服务。在试点计划之前,商标所有人除了让注册继续进行并重新提交新的申请外,别无选择,失去了宝贵的保护。
在这个新的试点计划下,商标所有者现在将有机会缩小技术差距并修改其商品和服务,以覆盖不断发展的技术媒体。
美国专商局将接受的修正类型的一些示例包括:
原始身份
修改后的身份证明
带有音乐的留声机唱片(9类)
音乐录音(第9类)
艺术史领域的印刷书籍(第16类)
艺术史领域的可下载电子书(9类)
电话银行服务(第36类)
网上银行服务(第36类)
新的试点计划有一些重要的指导原则:
修改程序仅适用于注册(不适用于未决申请);
该计划不适用于仍在提供“旧技术”和“新技术”的商标所有者;和
该商标仍必须用于反映相同基础内容或主题的商品或服务(即,该修正程序不能用于添加全新的商品或服务)。
新试点计划的持续时间将取决于商标所有者的请求数量。商标所有者可能希望查看其商标组合,以查看是否应利用此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