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划分商标申请的方式
划分商标申请的要求:基本主张
有时,对于申请人来说,划分其商标申请可能具有战略意义。从根本上说,划分商标申请会删除但不能消除,申请的指定部分,并将其分配给全新的商标申请。当某些商品/服务但并非全部商品/服务被拒绝商标申请时,这可能是一种适当的措施;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员对某些但并非全部所列商品/服务发出了暂停令;当商标用于某些商品/服务而非全部商品时(申请中同时包含1(a)和1(b)标记)。确实,保证采取此程序性举动的最常见情形之一是,申请人最初提交了多基础申请。多重基础申请允许申请人提交其已经使用过的商品/服务的商标申请在商业中,同时包括尚未使用的商品/服务,但要符合1(b)的使用意图。
如果商标申请能够满足其最初的可行性,急于注册已经在商业中使用的商品的申请人可以在离开时根据1(a)要求分割商标申请并加快商品注册原申请中的1(b)商品。从首次提交申请之日起,直到审查代理人将商标批准发布到官方公报之时,申请人均有权要求在任何时候分割商标申请。
商标申请分案的机制
如果实际上是基于多个基准的商标被分割,则此后原始申请称为“父母商标申请”,而新创建的具有划分类别的商标申请被称为“子商标”商标申请”。精明的读者可能会很好奇,哪个应用程序保留了USPTO发行的原始序列号?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颁发的原始美国序列号由父申请保留,随后的子申请将获得新的美国序列号。每次申请分立申请的费用为100美元。
划分商标申请时的附加费用
毫不奇怪,在划分商标申请时,偶尔会有一些更微妙的要求,即USPTO要求额外的费用。例如,考虑一个寻求在分类中进行划分的商标申请人的细微案例(申请人可能需要针对同一类别的商品提出1(a)和1(b)的使用意图)。当针对该特定类别的1(a)部分发布许可通知时,申请人可以将其移交给儿童申请,而将1(b)留在母公司商标申请中。在这里,将再次收取额外的政府申请费。(参见37 CFR§2.6(a)(1))。新申请费的金额取决于原始商标申请中使用的基础。
现在保留在母商标申请中的以1(b)意图使用的任何商品或服务,仍必须满足基线商标规则,以请求延长时间限制(提交使用说明书)。请记住,USPTO在所有延长时间要求中收取每类125美元的申请费。如果申请人按类别而不是按商品划分申请,则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划分申请时,仍必须满足USPTO规定的期限。提交分立请求不会延长提交使用说明书或扩展请求的期限。
办事处采取的行动和要求
提出分割请求并不是对商标局诉讼的令人满意的反应。划分申请并不能消除商标申请人对任何未决的Office Action(实际上是Office Action中包含的所有问题)做出回应的责任。在答复一项《 Office Action》并同时与《使用声明》同时提交“分割请求”时,USPTO首先处理该“ Office Action”,然后将“分割请求”转发给“使用意图”部门进行审查。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响应和时间安排
整个商标过程中最令人困惑的方面之一可能是处理时间似乎不可预测。鲜为人知的是,USPTO通常根据队列系统进行操作-根据申请人在生产线上的“站立”位置,迟早会处理他/她的请求。
由于这与我们当前的讨论有关,因此USPTO通常会优先考虑“分案请求”。有一个例外。延长时间以将“使用说明书”与“划分请求”同时提交的待决请求将导致首先解决时间延长请求。最终,划分商标申请可能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并且申请人有三个机会请求划分商标申请:
在提交申请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批准该商标之间的时间。
在异议,同时使用或干涉程序中,申请人可以提出动议,将申请与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分开。
在提交使用说明书至美国专利商标局批准注册申请的日期之间。
要求分开表格需要签名
美国专利商标局是一个非常重视形式的机构。寻求对商标申请进行分割的商标申请人必须提交请求表格,以及对申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的签名。这很可能是商标的所有者,公司高管或拥有商标的公司的普通合伙人。同样,如果美国律师代表申请人,则允许商标律师签署分案请求。如果分案申请书没有得到适当机构的签字,美国专商局将拒绝该申请。
与商标律师交谈
从一开始就正确注册商标非常重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并要求与我们的商标律师之一讨论您的想法。我们在这里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