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我的遗产:文化专用权和商标
沃尔特·迪斯尼(Walt Disney)在非洲部分地区因商标“ hakuna matata”(斯瓦希里语意为“无后顾之忧”)而倍受骚动。自1994年以来拥有商标;但是,正如我们将看到的,在过去的20多年中,有关文化专用权的讨论有了很大的发展。
Hakuna Matata已被大多数讲斯瓦希里语的国家使用,例如坦桑尼亚,肯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莫桑比克和刚果民主共和国。一份在线请愿书在撰写本文时已有超过187,000个签名,该书认为迪士尼公司不应被允许对自己未发明的东西进行商标注册。
文化和商标之间一直有着艰难的关系。对于将知识产权(IP)应用于与一组特定的价值观,表达方式和/或风俗习惯相关的印刷品,形状,文字或概念的应用,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敏感和意识到。一群人借助社交媒体,对于那些认为自己的文化被盗用的人来说,抱怨和侮辱组织会容易得多,因为这样做会导致品牌声誉受损。坦率地说,整个社会对公司,尤其是美国富裕公司的容忍度较低,它们是从处境较弱的人的文化中获利的。
什么是文化拨款?
牛津词典将“文化专用权”一词定义为“另一个人(通常是更具统治力的人或社会)对一个人或社会的习俗,做法,思想等未经承认或不适当的采纳”。
但是,“日常女性主义”认为文化侵占的根深蒂固,它指出“还指一种特定的动力动态,在这种动力中,优势文化的成员取材于被该优势群体系统地压迫的人民的文化。”
文化专用权充斥着争议,有些人争辩说权力在起伏不定,因此,不可能明确地说特定的符号,习俗或设计属于一个人:
“我们可能认为习俗是一种文化中的固有特征,通常起源于该文化自身的帝国和统治历史。汉族人学会了喝茶,从南方的人民那里获得快乐。伊斯兰的绿色标志是从伊朗之前的伊斯兰宗教改编而来的。西非伟大的贝宁王国通过将成千上万的奴隶卖给葡萄牙商人来获得其一些著名的青铜艺术品的金属。
一般来说,如果特权人士或组织因自己从未创造的东西而获利或获得认可,那么在2019年,他们最好准备捍卫自己的选择。
文化占用和商标
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将“文化表现形式”定义为“由个人,团体和社会的创造力产生的,具有文化内涵的表现形式”。
在Word中知识产权组织(WIPO)定义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TCE)为包括“音乐,舞蹈,美术,设计,名称,标志和符号,演出,仪式,建筑形式,工艺品及叙述,或许多其他艺术或文化表现形式。”该组织指出,由于源自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法律和政策问题,“它们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法律以及WIPO的工作中得到了独特的关注。”
某些国家(例如哥斯达黎加,肯尼亚,秘鲁,新西兰和赞比亚)已制定法规来保护某些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TK)。Marisella Ouma博士在《WIPO杂志》上写道,保护传统知识的国家和地区法律影响有限,因为其法律效力仅扩展到该立法涵盖的国家或地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国家已经签署了保护传统知识的公约。非洲区域知识产权组织的19个成员国通过的《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斯瓦科普蒙德议定书》就是一个例子。(ARIPO)。但是,此类条约的其他例子在地面上很少。Ouma博士评论说,围绕专利和版权的法律已经通过公约(分别为1883年的巴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1886年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进行了协调,并受制于国际最低标准。据认为,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要求相同的国际一致性,保护和法律确定性。
土著人民保护其知识产权的例子
美国看到了一些土著文化与公司抗争以保护其知识产权的例子。2016年,居住在北美的纳瓦霍人(Navajo Nation)与美国跨国公司Urban Outfitters达成协议,共同合作并销售正宗的“纳瓦霍”商品。该公司在该公司非法使用部落名称的集合中,包括“纳瓦霍人时髦的内裤”和“纳瓦霍人的印刷瓶”,发生了法庭案件。此举侵犯了纳瓦霍族的知识产权(该部落拥有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注册的86个商标),但诉讼称该公司还违反了联邦《印度手工艺品法》,这使其以虚假的方式暗示他们是由美洲原住民生产的艺术品而出售艺术品是非法的。
最后的话
公司将需要对未来的文化更加谨慎。Z世代(1996年之后出生的人)将自己视为全球公民,并且是迄今为止最具社会意识的群体。再加上他们和千禧一代(Z一代或iGen之前的一代)对业务的高度不信任感,很容易看出,考虑不周的IP决策有多快会变成全球PR灾难。
法律专家认为,迪斯尼商标“ hakuna matata”提供了必要的保护,以确保该标语不被其他组织的商品(例如T恤衫)使用。内罗毕Kikao Law的知识产权律师Liz Lenjo女士在英国《金融时报》为迪士尼的商标辩护,称其“保护了该公司针对服装特定用途的创造性使用该词组。”她说,一家肯尼亚公司可以将“ Good Afternoon,Sir”一词注册为商标,如果它已将其建立为一个品牌,例如一家连锁咖啡店。
那么,围绕商标和文化专有权的争论是否一无是处?还是由于我们对尊重和尊重其他民族和文化习俗的重要性的理解不断增加的合法不满,而这是需要在国际一级进行法律改变的一个因素?无论个人意见如何,商业组织都必须在此问题上谨慎行事-'hakuna matata'绝对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