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个字蹭商标部分商家或挨罚
来源:银川日报
近日,根据昊王米业举报投诉,全市(包括三区两县一市)一些经销户和4个生产企业存在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8月12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西夏区、永宁县、灵武市等地,开展了打击商标侵权行动。
“昊王HAOWANG及图”商标、“昊王”商标是宁夏昊王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在宁夏四季鲜农产品批发市场,执法人员来到了一处营业执照上显示其名称为“永宁县望远镇味美鲜粮油经销部”的店铺中,店内一侧堆满了待售的大米。“米袋上是用‘昊王’加了一个字,变成‘昊蟹王’、‘昊香王’,高度模仿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科科长王继成介绍。
该经销点对面的营业房便是仓储点与加工点,在二楼陈列着2万余个空的塑料包装袋,大部分印有“昊蟹王”、“昊香王”字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晓明介绍,现场发现了大量侵权包装物和侵权商品,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商标法》中明确提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使用其商标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我们今天查处的是没有得到昊王米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们在自己的包装物和商品上使用了‘昊王’近似商标,容易混淆消费者购买其商品。”孙晓明说。
孙晓明告诉记者,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当天的分头行动进行逐一核查,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生产企业和经销户,依据《商标法》对其数量、质量进行统计后进行处罚。如果其侵权的货值比较大,还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因目前发现市场上销售的部分包装大米存在不同形式侵犯“昊王HAOWANG及图”、“昊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为了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将从本月12日起至9月30日开展专项行动,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