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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驰名商标kitty的最新成员
    德里高等法院(“法院”)在费列罗SPA对Kamco Chew Food Private Limited案中通过的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的命令在侵权诉讼中由费列罗SPA(“原告”)针对Kamco提起诉讼嚼食私人有限公司(“被告”)宣布原告的商标“ KINDER JOY”为印度的驰名商标。
    是恰当的。注意,第2(1)(ZG)和11(6)的规定-商标法(10),1999 R / W的商标规则第124,2017只定义了一个公知的商标和也给权力商标的注册,以确定和申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在印度要么在这方面或锁摩托行动的方式提出申请。
    THE“金德JOY”事实商标CASE
    原告是一家意大利公司,其商标KINDER JOY长期使用至今,是一个独特而独特的商标,它是一个以精美装饰打上烙印的蛋形装置,因此在整个欧洲获得了巨大的商誉和声誉。世界。该商标原告于2001年在包括印度在内的全球范围内推出了“ Kinder Joy”。原告辩称,“ Kinder Joy”糖果产品线在世界范围内都很流行,并且由于其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使用,它已获得“知名”地位。据称,被告为其产品采用了“ KAMCO MOTU PATLU饼干球配巧克力和牛奶拉布迪”的名称,另外,原告还称被告复制了原告巧克力产品的以下内容:
    产品的蛋形;
    包装的配色方案;
    包装上的图形元素;和
    内容介绍。
    索赔
    原告辩称他们是“ Kinder Joy”商标及其相关商业外观的注册所有人,并且对其使用拥有专有权。未经原告授权,第三方对上述商标的任何使用都会导致该法第29条规定的上述商标受到侵犯。有人辩称,被告使用了欺骗性的相似商业外观和相同的颜色组合,以使消费者误以为被告的产品源自原告的产品,从而在公众心中引起混淆的可能性。
    保持
    根据原告关于其KINDER JOY产品与被告产品之间商业外观的各种相似和欺骗方面的陈述,Hon'ble高等法院得出结论,被告的产品在外观上与原告的产品在外观上相似。鉴于原告针对被告提起的商标和商业外观侵权及假冒的表面证据,法院下达了对被告的永久性禁令,并进一步判给被告约200万印度卢比的诉讼费用。最后,法院还宣布原告的“ KINDER JOY”为印度驰名商标。
    结论
    有趣的是,新的《商标规则》于2017年生效,正式制定了条款和程序,使商标所有人能够提出将其商标识别为印度驰名商标的申请。根据《商标法和规则》,商标注册局有权将商标作为驰名商标,特别是如果法院在其任何诉讼程序中均已将特定商标确认为商标的话。除此之外,商标注册局还具有酌处权,可以根据商标所有人的正式申请将商标声明为驰名商标。根据1999年商标法和2017年商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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