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巴西于2019年7月3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使其成为马德里体系的第105个成员。该议定书将于2019年10月2日对巴西生效。
为了适应巴西的加入,引入了以下新的商标惯例。这些新做法同样适用于作为国际注册基础的巴西申请,但没有适用。
1.多类商标系统–2019年10月2日生效,但仅从2020年3月9日起可通过e-INPI系统使用
截至2020年3月9日,申请人可以提交任何类别的申请,但他们还必须提交誓章,声明他们已在巴西或其他地方(与商标保护所涉及的商品和/或服务相关的领域)活跃。寻求。
2.商标的共同所有权–自2019年10月2日起生效,但仅在2020年3月9日之前可通过e-INPI系统获得
构成指控依据的注册或申请的唯一共同所有人只能提出异议,行政无效行动和不使用取消请求。但是,转让记录必须得到所有共有人的授权。
如果至少一位共同所有人提交使用证明,则不得取消注册以免使用。但是,在提出理由说明不使用商标的理由时,所有共同所有人必须提供真实使用的证明。
一组与所审查申请的所有者不同的所有者所拥有的在先权利将被视为第三方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商标注册的所有人与一个或多个不同的申请人共同申请覆盖相同或相关商品/服务的相同或相似商标,则该商标申请可能会基于在先注册而被拒绝,因为所有人并非完全是相同。
3.商标申请和注册分部–2020年3月9日生效
在多类应用程序的某一类中暂停检查时,可以对应用程序进行划分。
部门也可以转让申请或注册的所有权,包括在一个类中。但是,涉及相同,相似或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所有注册和申请必须一起转让,否则将取消受影响的注册或从巴西商标局记录中删除未分配的申请,将受到处罚。
原始申请的提交日期和优先权日期将适用于分案注册或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