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指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如果还没有下发商标证是否可以做商标转让呢?答案是可以,只要下发受理通知书即可。不过受让人应该清楚,商标注册存在风险,如果仅使用商标受理通知书做转让,那么注册风险是会转嫁给受让人的。最好是等公告了以后在提交转让,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不下证的风险。
转让商标需要的材料
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
转让商标需要的时间
下发转让受理通知书:1-3个月左右
拿到转让证明:6-8个月
转让商标流程
商标转让一般是有偿转让,首先需要双方谈定交易价格,而后才能开始商标局内部流程。
1、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2、准备转让材料
1)转让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者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注册商标时使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个人注册的商标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受让人:提供受让方的公司执照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未下证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事项
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应该注意,商标不能存在法律纠纷、异议、驳回、近似商标等问题。还未下证的商标不一定是100%可以下证的商标,因为商标查询存在盲期,有可能已经收到驳回通知书转让人故意不说,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付款,就得不偿失了。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商标转让人提供的商标,必须没有相同或者近似。比如注册了商标“张三”和“张三三”,这两个商标属于近似,转让人只转让其中某一个,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商标局会驳回转让申请,必须两个同时转让方可。
综上所述,不建议大家在商标还未下发证书的时候做商标转让。即便是要做,也需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判断是否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