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时候确定恢复后的手表是否使用了第三方商标
什么时候可以在您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第三方商标?这是纽约南区最近的一项裁决中提出的问题之一,该裁决否认了原告的即决判决,并裁定在已修复的古董手表上使用第三方商标不一定构成商标侵权。该决定可能与发现类似用途受到侵犯的其他巡回法院的案件背道而驰,在这些案件中,修复或修理过的手表被大幅度改动,以至于需要进行更充分的披露以防止消费者产生混淆。现在,该案将继续审理有关被告使用原告商标是否可能使消费者感到困惑的问题。
此案涉及怀表生产商Hamilton International Ltd.与专门修复古董怀表并将其转化为手表的公司Vortic LLC之间的纠纷。Vortic的其中一款手表称为“兰开斯特”,由汉密尔顿怀表的修复部件制成。Lancaster包括Vortic生产的其他零件,并在其正面和背面保留HAMILTON商标。
2019年9月,地方法院驳回了汉密尔顿就商标侵权,假冒,摊薄和不正当竞争主张进行简易判决的动议,最近又拒绝了汉密尔顿重新考虑该命令的动议。
法院在否决汉密尔顿的简易判决书时,考虑了传统的混淆因素可能性,同时也高度重视最高法院在1947年的冠军Spark Plug Co.诉Sanders一案中确立的“完全披露”因素。在那种情况下,被告出售了原告最初制造的经过修理和翻新的火花塞,法院认为,在确定混淆的可能性时,披露的充分性具有决定性。最高法院裁定,只要火花塞上已经“明显修理”或“使用过”明显地盖章,并且产品包装上注明被告人已经完成了原告的商标,被告就可以继续在其火花塞上展示原告的商标。恢复。
在这里,地方法院得出结论认为,存在一个重大事实问题,即消费者是否可能会对Vortic的Lancaster广告或Lancaster手表本身感到困惑。法院指出,合理的事实发现者很可能会得出结论,Vortic的广告充分说明了Lancaster是由Vortic使用汉密尔顿的旧手表零件生产的,而通过查看Lancaster,消费者可以确定这是由Vortic使用旧的Hamilton零件制造的手表。 。
地方法院还将其他与侵权诉讼有关的案件与其他案件区分开来,在这些案件中,被告要么更改原告制造的手表案件,要么将原告的机芯放入新案件,同时仍保留原告的商标。在那些情况下,由于空间限制等原因,没有可行的方法来使用原告的商标,同时提供充分的公开信息。
地方法院在拒绝汉密尔顿的重新考虑动议时指出,其“全面披露”分析与使用宝丽来因素确定混淆可能性的第二巡回判判没有冲突或以其他方式被否决。地方法院裁定,在本案中,只有三个宝丽来因素是相关的:实际的困惑,被告的诚实信用和买主的老练,并且与这两个因素中的前两个事实存在实质性问题。
审判定于二月开始,将由当事方来证明普通消费者如何实际理解兰开斯特及其广告。虽然涉及经修改的真品的侵权案件可能继续是事实密集的纠纷,但法院的裁决可能使诉讼人对“完全披露”界限的区分有更好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