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商业部智慧产权厅厅长托沙蓬5月17日透露,泰国商业部驻中国商务领事办事处发现仍然有中国业者在中国商标局抢注“金枕头”,成为一类食品产品商标,虽然泰方商业部已经提出抗议,但目前还无法从中国商标局的注册商标信息库中删除。泰国业者如果出口或者贩卖金枕头榴莲到中国,应注意暂时避免使用这一名称,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托沙蓬表示,泰国商业部之前发现“金枕头”这3个中文字商标已被中国业者抢注册,列入中国国家商标局有效商标注册网内。泰国商业部智慧产权厅已经提出抗议,要求中国国家商标局注销这一商标注册,但据悉,中国商标还无法照办,将等待法院对此作出裁决。
鉴于这种情况,近期前往中国销售榴莲的泰国商家,如果在要产品上标注“金枕头”榴莲名称,应小心,因为可能被中方业者指控侵权,带来不必要麻烦。至今尚未发现有任何泰国业者受到此类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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