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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牡丹江中院民三庭隔空调解一起跨国商标侵权案
    来源:人民法治
    为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近日,牡丹江中院民三庭法官采用电话、微信、云庭审等“不见面”方式,加快案件审理速度,成功调解了一起跨国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原告绥芬河市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第22141756号”DOSHIRAK”注册商标专用权。2020年3月14日,原告发现被告再次进口带有该商标的产品时,于2020年3月16日申请绥芬河海关扣留。随即起诉至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大奎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商品系保质期限较短的食品,保质期仅有一年,被告芭莎洛娃系俄罗斯籍公民,因疫情影响无法入境,如果适用正常的涉外程序办理,仅翻译、司法协助送达就会耗去近一年时间,一旦方便面超过质保期,即使能够如期结案,无论原告胜诉与否,其损失无法挽回,矛盾会更加激化。

      办案法官杨大奎考虑到该案案情复杂,被告身处境外的情况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案件的审理,于是决定联系双方当事人,争取调解,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中无被告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通过海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找被告信息,所留电话也无法接通。后经过多方查找,原告提供了被告芭莎洛娃在我国一个合作伙伴电话,杨大奎法官立即与其取得联系。经过数十次电话沟通,明理释法、阐述利弊、转述双方调解意见,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主动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依法准许,同时原告向海关申请解除对涉案食品的扣押。
      该件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从立案到达成和解仅用了56天,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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