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院和土耳其商标及专利局的期限已暂停
2020年3月25日,土耳其大国民议会(以下简称“国民议会”)颁布了暂行第1条(以下简称“法律”),在第7226号法律的修正案中予以补充,其适用范围为: COVID-19支持包。该法律从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4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法律诉讼的时限。
根据法律,审判的时限;强制性行政申请期限;在指定的日期范围内,与任何权利的发起,行使和终止有关的所有期限都将被暂停。该法律还涵盖了第6769号工业产权法(“IPL”)中规定的期限,以及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法院(“IP法院”)和土耳其专利商标局(“TPTO”)的诉讼期限为也将在指定的日期范围内暂停。
法律怎么说?
该法律旨在防止由于土耳其发生COVID-19大流行而可能导致的合法权利的丧失,并在此范围内暂停了时限。该法律对知识产权法和工业产权法都有影响,对物质法的所有领域都具有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就在知识产权法院进行的诉讼而言,
与诉讼有关的所有时限,与调解有关的时限以及由法官发布或由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民事诉讼的立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时限,包括废止TPTO重审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该法律,将在涉及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方面采取的所有其他措施,包括推迟听证和谈判,以及相关程序和原则,将由最高法院内阁确定。和国务委员会;由最高法院和检察官理事会的初审法院和区域上诉法院决定;并由司法部提供司法服务。
预防措施和临时禁令的时限,以及因商标侵权引起的刑事调查或起诉的犯罪和惩罚的时限,不在法律的范围之内。
在这种情况下,就在专利商标局进行的诉讼而言,
TPTO或IPL规定的有关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注册期限以及注册后将在TPTO中进行的诉讼程序规定的时限均已依法暂停。根据TPTO 2020年3月26日的正式声明,以下内容被暂停:
有关注册程序和费用的所有期限;
商标异议期;
其他所有可能因违反而导致权利丧失的时期。
根据该法律,权利人及其律师被授予执行这些交易的权利,而这些交易对于2020年3月13日及之后的诉讼没有进行追溯性。
时限将从暂停期结束的第二天(2020年5月1日)开始运行。从暂停期(2020年3月13日)起,在15天或更短时间内到期的时间限制将在暂停期结束(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15日)之后的15天之内结束。
该法规定,如果大流行继续下去,土耳其共和国总统可以延长暂停期限一次,并缩小范围。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
结论
为中止诉讼程序中的时限而采取的措施旨在防止因大流行而在知识产权法院和TPTO进行的诉讼中丧失权利。该法规定了保护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