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与其他品牌共存?询问TM律师该如何做
企业经常与使用相同或相似品牌来销售相关商品和/或服务的其他企业发生冲突。这可能导致美国专利和商标局(“ USPTO”)出于混淆的可能,或者漫长的诉讼以及随之而来的昂贵的法律费用和对商标所有权的担忧,导致拒绝商标申请。同意协议可用于说服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律师,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相关商标申请应提交出版。共存协议可以帮助当事人避免诉讼。共存协议是各个商标之间的合同允许双方以特定限制在特定市场中和平共处的所有者。经验丰富的商标律师(“商标律师”)可以帮助起草全面的同意书和共存协议,以确立缔约方的权利和期望。
同意和共存协议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同意协议
一个商标被拒绝了,因为与先前注册的混淆的可能性的注册申请人商标可能试图通过订立与先前登记的冲突的一个同意协议克服拒绝商标所有者。重要的是要意识到以下事实,即同意协议不会自动克服拒绝,而是被指派的审查律师在确定消费者之间是否可能存在争议商标时考虑的一个因素。一般而言,同意书中仅提供很少有关主体之间协议性质的细节的协议将不被认为具有说服力。TM律师可以协助制定更详细和全面的同意协议,这可能会使审查律师更轻松地将商标申请移至发布。
共存协议
如果缔约双方认为,只要双方都遵守协议的条款,消费者就不会混淆双方各自商品和/或服务的来源,则使用共存协议。精心设计的共存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标使用的地理边界,以及将来允许各方扩展各自业务的范围;(二)当事人可以在国外申请商标权的;3)对社交媒体使用和Internet域名注册的限制。拥有TM律师草稿或审查共存协议将有助于避免将来就其构成条款的有效性发生冲突。
雇用TM律师
对于商标所有者,起草同意书和共存协议时有很多风险。在起草和谈判共存协议时,TM律师可以帮助克服商标申请的拒绝并保护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