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指定中国的国际注册的一般信息
在中国获得商标注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在中国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CNIPA”)提出国家申请,另一种是在WIPO指定进入中国之前提交国际注册。
与指定中国的国际注册相关的问题似乎有点复杂。我计划在一系列文章中分享一些有用的信息,这些内容包括对商标,商品和服务进行依职权审查,拒绝,异议,不使用取消行动,姓名和地址变更,所有权变更以及从国际注册到国家申请。
在本文中,我将首先介绍一些有关国际注册的一般信息。
-负责中国大陆商标注册,管理和争议的主管部门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CNIPA”),位于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集人桥西屯城路6号,邮政信箱8020,北京100088。
-中国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不适用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
-在《中国商标法》中没有商标的国际注册分案,因此,国际注册在中国无效。
-WIPO尚未响应CNIPA发出的有关国际注册的通知。应将其发送给CNIPA。
-中国无法延长国际注册的截止日期。
-中国商标代理机构不能被记录为国际注册代理机构。持有人必须任命当地代表来回应CNIPA发出的任何通知。有关本地代表的信息可从CNIPA网站上获得。我们的公司Kangxin Partners PC(http://en.kangxin.com)提供全面的IP服务,很高兴为您提供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通过jane.chen@kangxin.com与我联系。
-授予保护后,CNIPA不会签发国际注册商标证书。持有人需要向CNIPA提出申请,以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核证副本。该证书将在一类中以一个标记为基础进行申请。
-在中国的国际注册号之前加一个字母“ G”,以与国家商标申请号区分开。例如,编号G123456表示国际注册编号123456。在CNIPA的在线数据库中搜索国际注册时,请记住在申请号之前添加字母G。
-可以在所有商品或服务或部分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后续指定。验证的期限从其后的指定日期到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