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的保护
证明商标不同于商标和服务商标,但是它们受到保护,以防止使用相同或容易混淆的术语,就像商标和服务商标一样。
标准品
证明商标并没有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相反,它证明了商品或服务的某个方面。还必须仅由所有者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或打算使用它。
认证标记分为三种:
地理。商品或服务具有指定的地理来源。
标准。商品或服务符合规定的材料,制造方式,质量,准确性或其他特征的标准。
工人。商品或服务的工作或劳动是由指定工会或其他团体的成员或符合规定的能力标准的人员完成的。
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证明商标归类为A类(商品)或B类(服务)。认证商标注册会阻止同一所有者为同一商品注册基本上相同的术语作为商标,或者将相同服务注册为同一服务商标。
混乱的可能性
认证商标的混淆可能性分析通常与商标或服务商标的混淆可能性分析相同。这在Consejo Regulador del Tequila案,AC诉George Michalopoulos案和Tasos Georgas案(第91244395号反对书)中得到了说明(TTAB,2020年7月6日)。
此案涉及所有者以外的其他人使用的注册证明商标TEQUILA,以标识其烈酒是从墨西哥种植的特定种类的蓝色龙舌兰植物中提炼出来的,并根据墨西哥法律和标准在墨西哥制造。
注册人在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TAB)中提出反对,要求使用意图的申请注册TEQUILUSA的“除啤酒外的酒精饮料”,这是由居住在美国的两个人在美国没有办事处或工厂组成的。墨西哥。注册人声称,所申请的商标可能会造成混乱,并且在欺骗性方面具有欺骗性和欺骗性。
TTAB说,混淆考虑的关键可能性是商标之间的相似性以及商品之间的相似性。在这种情况下,它发现申请人的广泛识别的“酒精饮料”涵盖了反对者较狭窄的识别的“蒸馏酒”。此外,由于货物部分相同或实际上相同,因此需要较小程度的商标相似性以支持发现混淆的可能性。
这些商标的根号为“ TEQUIL”,只是在申请人商标末尾的字母“ A”之前增加了字母“ US”。TTAB说,这些商标给人的印象是彼此之间有微小的变化,TEQUILUSA暗示“龙舌兰酒”起源于美国或来自美国。因此,TTAB发现这些商标在整体含义和商业印象方面远比不相似相似,并且在外观和声音上高度相似。
TTAB坚持以混淆的可能性为由提出异议,因此它认为没有必要确定其余索赔。
外卖
如果您自己或通过被许可人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标来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则您的商标是商标或服务商标,而不是证明商标。
如果打算由您或被许可人使用您的商标来识别商品或服务的起源地,商品所达到的标准或从事其工作的人员,则该商标可能只是描述性商标,除非被认可,否则该商标不能被保护。作为来源指标(获取所谓的“第二含义”)。
如果此类描述性标志仅用于或打算由满足您对具有这些特征的商品或服务标准的其他人使用,则该标志可能是证明标志。
在选择商标或服务商标时,请避免使用可能会与证明商标混淆的术语,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