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U知识产权综合海关登记册上线
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在其2019年9月2日第148号决定中通过了新的程序文件,作为欧亚经济联盟(EEU)成员国之间信息交流的一部分。连同本文件生效,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的另一项决定生效:2018年3月6日关于维持EEU成员国知识产权海关综合登记簿的第35号决定。
这是为所有EEU国家(即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启动知识产权综合海关登记册(ICRIP)的最后准备工作的开始。ICRIP运作模式使权利持有人有可能通过向欧亚经济委员会(EEC)提交一份申请,来确保所有EEU成员国的知识产权受到海关保护。
新法规为将知识产权纳入ICRIP规定了以下条件:
ICRIP仅包含受版权保护的项目(文学作品,美术作品,设计作品,照片和其他作品)和邻近权利(唱片,表演等)或商标的保护。
指定的物品在所有EEU成员国的整个领土内受到保护。对于受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物品,实际上根据国际法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满足此条件,而商标将需要在每个成员国中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国的国家机构单独进行,也可以通过在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的马德里体系中注册国际商标来进行。
权利持有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与货物越过EEU海关边界而进行的运输或涉及海关控制下的货物所进行的其他交易相比,权利人对此类知识产权的权利有受到侵犯的风险。
在ICRIP上进行注册的期限为自将其纳入注册之日起的两年,但不得超过知识产权在其他国家/地区更早失效的国家/地区的法律保护期限。
当所有EEU成员国都加入ICRIP的创建,维护和使用这一单一过程时,ICRIP就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