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在巴西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
巴西知识产权法认为,驰名商标应在所有活动领域得到特别保护。与驰名商标不同,驰名商标在其活动范围内受保护,并且无论是否存在本地注册,都必须对驰名商标进行注册,然后在BPTO进行特定程序以声望很高,这将是有效的10年了
考虑到最近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最近的BPTO趋势加快了商标审查的积极性,对高声望的请求产生了积极影响。BPTO不仅提高了审查效率,而且审查员对商标被认为享有很高声誉的必要要求也不再那么严格。
结果,巴西目前有114个知名度很高的商标,从“弗拉明戈”和“ Brastemp”等本地品牌到最近授予的“ Vogue”和“ Avon”等国际品牌。
有了知名度很高的声明,品牌应该在BPTO上进行简化的审查程序,以对抗第三方的复制品或模仿品,并将拥有非常强大的执法工具供法庭使用。
如果BPTO批准了相应的声明,巴西高等法院已经多次加强对享有盛誉的商标的特殊保护。
最近出现的一个问题是,这种特殊保护是否应有任何限制。尽管保护范围不限于活动领域是事实,但尚不清楚高知名度商标的显着性水平是否应在侵权评估中发挥作用。换句话说,高尚的虚构或任意商标是否应该比暗示性著名商标受到更强的保护?这个问题仍有待我们的法院回答,但与此同时,预计商标所有人将越来越多地使用司法执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