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康师傅擅用商标一审被判侵权
来源:新浪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对原告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市康师傅饮水有限公司、北京搜斗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郑州康师傅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康师傅”字样对其生产销售的桶装水进行宣传,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行为,侵犯了顶益公司对第1321811号商标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将“康师傅”字样作为企业字号注册并使用,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法院判决郑州康师傅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顶益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万元。据了解,郑州康师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