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TM准备好进行更改了吗?欧洲商标改革方案
自20年前引入欧洲共同体商标制度以来,欧洲商标法目前正在经历最根本的变化。2015年底,欧洲议会批准了一项改革方案,其中包括经修订的《欧盟商标条例》(法规(EU)2015/2424)和新的商标指令(法规(EU)2015/2436)。这一系列新法律不仅给欧盟商标带来了变化,也给欧盟国家商标所有人带来了变化。
修正案涉及商标申请和续展的费用结构以及有关商标可注册性和程序问题的标准,以及适用于侵权诉讼和海关扣押的某些变更。其中的更改如下:
一种新的按类别收费的制度,用于商标申请和共同体商标(现为欧盟商标)续展。新系统伴随着新的费用结构。好消息是,续订的费用将大大降低。但是,包含三个或更多类别的商标申请的官方费用将增加。
商标分类。根据以前的惯例,由“类别标题”组成的“广泛”规范被认为涵盖了该特定类别内的所有商品和服务。自从欧洲法院于2012年6月在IP Translator案中做出裁决以来,该主题已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根据新规则,并按照IP Translator以来的惯例,将仅涵盖其字面意义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但是,EUTM的所有人在2012年6月22日之前提交并指定了整个类别的标题,则可以在不迟于2016年9月24日之前将其寻求商品保护的通知欧盟办公室。服务和服务超出了上述标题的字面含义所涵盖的范围(该法规第28条第8款)。
“以图形方式”表示商标的要求将不再适用。这项变更是实质性的,因为它将更容易注册非传统商标。商标申请人可以申请更容易保护声音,颜色,形状和运动的商标。例如,在当前系统下,仅当提供音乐符号时才注册声音标记。这将不再需要;因此,可能会记录无法用音乐符号表示的声音。对于EUTM,这些更改将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
扣押通过欧盟转运的假冒商品。即使货物不是为欧盟提供的,扣押也将成为可能,除非它们不会在其最终目的地国家/地区侵权。举证责任将转移到涉嫌侵权的人身上。为了对扣押提出质疑,货物持有人将需要证明欧盟商标持有人无权阻止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销售。这项改革还将使权利人能够采取行动,以打击侵犯性的准备行为,例如使用包装和标签。
改革要求欧盟成员国为撤销或宣布商标无效提供国内异议程序和行政(PTO)程序。仍然有几个欧盟国家必须将此类纠纷提交国家法院。但是,欧盟成员国有几年的时间来引入这些更改。
欧盟认证商标将作为欧盟一级的新型商标引入。认证机构将能够允许认证系统的参与者将商标用作符合适用认证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引入欧盟认证标志将纠正当前国家体系与欧盟商标体系之间的矛盾。
总体而言,改革方案包含重大变化。似乎建议在欧盟持有商标的品牌所有者审查其商标组合和申请做法,以确保它们与改革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