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商标申请:CTMO与马德里体系
一个商标的申请,可直接与中国申请商标局(商标局)通过马德里体系商标国际注册或延伸至中国。虽然这两种选择都有其优缺点,但总体而言,向CTMO提交的申请似乎略有优势。
申报前检查
申请人必须进行某些检查,无论是要将其商标扩展到中国还是直接向CTMO提交。在申请之前,申请人必须验证商标:
在中国可以注册(因为申请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当地的障碍);
可用。
即使申请人更喜欢马德里体系的简单性,最好还是就上述几点在中国寻求建议,以免产生未来费用。
简单
将国家注册或申请扩展到多个国家和多个类别,似乎是商标注册的最简单方法。本质上,申请人可以与其国家商标代理人“在家工作”,只需将其申请通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但是,这种简单性可能会引起误解。如果CTMO没有将任何异议通知WIPO,则申请人只有在11个月(或一个月,如适用)一个月的审查期限届满后,才能得知其商标已在中国注册。在考试期间,申请人将不会与CTMO审查员保持联系。因此,如果审查员出于任何原因拒绝商标,则申请人只有在事后才知道这一点–此时,它必须向商标审查和裁决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
中文子类系统
CTMO将拒绝对于其涵盖的产品过于笼统或含糊的国内申请。因此,申请人必须具体列出指定产品。此外,CTMO将每个国际类别划分为几个子类别,并根据这些子类别来判断商品和服务的相似性。涵盖属于不同子类别的商品的不同商标可以共存–例如,用于游戏的球,健身器材,用于体育锻炼的机器和用于游戏的手套不属于相似商标,因为它们属于子类分别为2804、2805、2807和2809。
即使提交国际延期,申请人也必须仔细记录指定产品和服务的清单。否则,它的商标可以扩展到某些产品可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所涉及的产品不同,则可能是不正确的。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国际申请可能仍比国内申请具有优势。国际申请审查员比国内申请审查员宽容,并且由于缺乏特异性或其他原因,不愿拒绝某些产品的申请。商标局很少反对国际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的描述,除非在中国不允许这样做(例如,赌博服务)。因此,如果某些商品或服务在国内申请中不被允许,则申请人仍可能能够在马德里体系下保护它们。
修正案
如上所述,国际申请不能修改,而国内申请可以修改。但是,实际上,由于检查员收到的大量申请以及施加在他们身上的时间压力,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小。中国的商标申请数量逐年增加。2015年,CTMO收到了280万以上的申请,使注册商标的总数增加到1000万以上。结果,商标在中国进行起诉是非常常规的。商标申请之后,原则上,如果存在可以通过修改申请来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应收到审查员的通知。但是,实际上,申请人只能等待,看看商标将被批准还是被拒绝。在此之前,申请人与审查员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因此没有机会修改申请。有鉴于此,正确完成预归档步骤至关重要。
速度
根据《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商标局必须在9个月内完成对国内申请的审查,而国际商标申请则需要12到18个月。后者在时间上的劣势可能会带来可怕的后果:CTMO经常将其从WIPO获得的有关国际商标扩展的数据立即输入其系统。如果是国际商标商标在国内申请开始前一两个月提交,审查员在审查国内申请时可能不知道国际商标的存在。因此,即使有在先申请最终会导致注册,该国内申请也可以被接受和公开。最终,国际商标权利人将不得不对国内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执法
从理论上讲,国内外商标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没有区别。但是,实际上,中国执法机关(行政和司法)要求提交CTMO国家商标证书;WIPO证书将不被接受。取而代之的是,权利人必须特别要求颁发CTMO注册证书以证明其商标权,这可能需要额外的两到四个月的时间。
对国际商标进行任何修改,分配或续展时,权利所有人必须要求提供新的注册证明以证明其权利。根据现有做法,CTMO可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来更新国际商标的续展或转让记录。在此期间,权利持有人无法执行其权利,因为无法出示注册证明。
反对
即使申请人知道可能会提出反对,但通常仍可能要申请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使用马德里体系,因为很难对《国际商标公报》上发布的商标进行监控,因此,异议的风险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