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
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应以服务于中华民族的复兴为目标。中华民族复兴的战略在本世纪本质上就是实现知识经济的战略,即实现我国由不完全的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和振兴,由此带动我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知识经济的形成依赖多种因素,需要政治、外交、军事等各方面的综合保证,需要经济活动中各种生产要素的综合配合,但是,知识经济是以产权化了的知识为核心的经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无疑应是国家知识经济战略中的一个核心战略,当然也是在本世纪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一个重要战略。
在制定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如何既适应知识产权的国际潮流又适合我国国情,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发达国家的推波助澜,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会不断扩大,保护的力度会不断加强,来自国际上的压力会继续存在;另一方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必须适合我国的国情,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必须成为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在积极跟踪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动态和新进展的同时,应着重巩固和完善我国已经建立的知识产权制度,使该制度更加适合我国的国情,成为一个包容性和适应性都很强的体系。
从战略上看,我国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在现阶段应是一种防御性战略,但是这种防御不是消极的防御,战略上的防御并不排斥在战术和战役上的进攻。要注意调动和发挥我国的优势,用我们的优势去弥补我们的弱势,逐步变弱势为优势。
首先,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市场巨大是优势,应尽快将我们的人力优势转化为智力优势。
其次,在处理知识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时,要着重强调创新,在处理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的关系时,要立足创新,也要通过购买取得知识产权,还有通过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比如在提倡发明专利的同时,要大力支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要着重加大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力度,在全社会大力提倡改进发明创造,继续用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去弥补知识产权的弱势,用价格和质量的优势提高我国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三,要加快反垄断的立法,防止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滥用,比如加强强制许可制度的研究,在实践中完善强制许可制度。
第四,要加强对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比如加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授权和保护,大力开展基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总之,我们要用防御性战略的思想去完善和运用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应对国内外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