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一个案例中,驰名商标全国征信(NATIONAL INVESTIGATION)的所有人要求将全国女性征信有限公司(National Women Investigation Ltd)更改其公司名称,作为公司名称的“全国”元素鉴于“征信”表示“调查”且具有描述性,因此与它自己的驰名商标相同。但是,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全国妇女”(National Women)与“全国征信”(NATIONAL INVESTIGATION)不同,因此援引了第70条,驳回了原告的要求。
在另一起案件中,台湾公司Swaro Co Ltd使用并注册了施华洛商标,该商标类似于“施华洛世奇”中文翻译“施华洛世奇”。施华洛世奇股份公司(Swarovski Aktiengesellschaft)拥有商标SWAROVSKI和施华洛世奇,它们均与施华洛世奇股份公司共同拥有,并与水晶,珠宝和化妆品一起使用。台湾知识产权局通过无效程序使施华洛的注册无效。但是,Swaro继续使用“施华洛”作为其公司名称的一部分。施华洛世奇根据第70条起诉Swaro,并要求其更改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