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的调整对象
商标法所调整的对象是指因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权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具体包括:
(1)商标管理机关与注册申请人之间,在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2)商标注册人相互之间因注册商标的转让、许可使用和争议所发生的关系。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中所发生的关系。
(4)商标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因保护商标专用权而发生的关系。
商标法通过对这些关系的法律调整,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