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知识产权融资策略
企业生命周期的研究始于20世纪 50年代,Mason(1959)首先提出了用生物学中的“生命周期”观点来看待企业,认为企业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停滞、消亡等现象。Gardner(1965)进一步研究指出,与生物学的“生命周期”相比,企业的生命周期有其特殊性,即企业的发展很难预测,企业发展过程中有停滞阶段,企业的消亡并非不可避免。Adizes(1989)在《企业生命周期》一书中,把企业的成长过程分为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初期、官僚期以及死亡期共十个阶段。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企业像生物有机体一样,有一个从生到死、由盛转衰的过程,因此企业将经历孕育、成长、成熟、衰退或再发展等阶段。企业生命周期理论通常将企业分成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
基于企业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结合知识产权融资的方式,企业在初创期可以采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申请政府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等方式融资;在成长期使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成熟期采用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在衰退期开展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和重组,以此将知识产权的运用贯穿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资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