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商标异议的新程序
老挝于2017年11月15日颁布了新的知识产权法第38 / NA号,并于2018年5月25日在老挝官方公报上以电子方式发布,并于其发布后15天生效。这取代了2011年12月20日的第01 / NA号知识产权法。
新法规为该国的知识产权法的各个领域带来了改革,但对商标的修改最多。
将创建一个新的数字平台,该平台将发布新商标申请的提交。现在,第三方可以在新申请发布后的60天内反对有关商标的注册。
与以前由第三方商标持有人处置的方式(完全取消)相比,这是一个相当重大的创新。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向DIP提出取消请求,只有在该商标获得其商标证书并注册后–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该注册后的五年内,才能提出取消请求。考虑到官方公报上发布注册的延迟,这通常意味着成功的注销行动只有在该商标在老挝投入使用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盛行。
新法律引入的另一项重要修正是对老挝注册商标的保护期。现在,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期起的十年。以前,商标自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10年。
最后,更新后的法律还扩大了可能在老挝注册为商标的事项的范围。随着新法律的生效,现在可以注册3D图像和动画图像。
预计将在适当时候发布法规,以向商标持有人提供有关新法律的范围和适用的进一步指导。考虑到引入的变更的程度,将需要花费时间来开发基础架构并培训本地官员,以简化注册和异议程序。尽管如此,新法规的出台标志着老挝商标制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