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确定
根据我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为某作品的作者,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一)作者的推定。我国《著作权法》第1 1条第4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我国《著作权法》的这一规定,实际上是法律对作者的一种推定。具体来说,就是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想弄清楚谁是某一具体作品的作者,只需看一看在这件具体作品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人是谁就可以了。例如:当你从书店购买一本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时,你可以发现该书的封面上有“作者:曹雪芹 高鹗”或者“曹雪芹 高鹗著”等字样。由此我们推定: 《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和高鹗。
在此,我们之所以说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4款的规定是对作者的推定,而不是确定,是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在作品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不是作者,或者虽然是作者,但没有在作品上署名。例如:同学们可能都犯过这样的错误:因疏忽大意没有在自己的考试卷上写上自己的姓名。你们做的考试卷是一件作品,而且作者应当是你们、自己。但是,不能因为你没有在试卷上写上姓名,就否定你的作者身份。另一种情况是,有人将别人的作品拿来当作自己的作品,并且将别人的署名去掉换上自己的署名。在这种情况下,作品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1款使用了“如无相反证明”的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作品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作者;但是,如果你想否定在作品上以作者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是作者.你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证明署名者不是作者或者谁是作者。
(二)作者的确定。通过上一部分的学习我们知道,作者的推定是非常简单的事,但是这一推定是可以被否定的。而否定作品署名者的作者身份,需要举出相反的证据以证明其主张。实践中经常采用的证据就是某人对作品的完成作fn了实质性的贡献,也就是进行了实际的创作。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1 1条第2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你想成为某作品的作者,你就得进行实际的创作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