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及其特征
一、著作权是什么
自上学读书以后,同学们或者按照老师的要求,或者根据自己的喜好。都写过作文、画过图J画,有的同学甚至还捏泥人、搞雕刻等。你们所进行的“写作文”、 “画图面”、 “捏泥人”或者“搞雕刻”,在著作权法上称为“创作”;你们写出来的作文、画f“来的图画、捏出来的泥人和做』叶J来的雕刻称为“作品”。著作权就是由作品依法产生的专有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我同《著作权法》第56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换言之,人们呵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使用“著作权”这个概念或“版权”这个概念,在法律上它们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
二、著作权的产生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具体来说,我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刻产生著作权。
例如:某一天,张三同学按照老师布置的作文题目《你最难忘的一件事》独立地写了一篇作文。从著作权法的角度看,就是张j同学独立创作了一件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这件作品创作完成之时,张i同学就对其作品《你最难忘的一件事》享有了著作权。未经张i同学同意,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将张i同学的这篇作文拿去发表,不得以经营目的进行使用,否则,就可能侵犯张三同学的著作权,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同学们应当注意,一件作品要依法自动产生著作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这件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九种作品中的一种,而且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的几种对象中的任何一种:
(二)这件作品的作者是我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为我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提供自动保护的国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如果这件作品的作者是无国籍人,那么,该作者的惯常居住地所在的国家必须是为我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提供自动保护的同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作品,在我国不能自动产生著作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如:英国人J.K.罗琳创作的《哈里·波特》能在我国自动产生著作权,因为英国的版权法也实行版权自动产生原则,我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能够依据其版权法自动产生版权。因此,人民J叶』版社在组织翻译这套系列作品时,就必须事先取得著作权人J.K.罗琳女士的授权,否则,就构成了对她的著作权的侵犯。
三、著作权的特征
2004年8月5 H,某酒业集团公司为了给自己酿造的白酒做广告而在某报纸上刊登了一份广告语征集启事:
本公司向社会征集白酒广告语。应征广告语需要体现本公司的特色和本公司白酒的品质,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意者.请于2004年12月5日前寄出的应征广告语,都可参加评选。选中者,其作者将获得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经与作者签订广告语使用合同后.本公司对该广告语享有用于广告宣传目的的专有使用权,并支付相应的许可使用费。
钱进先生、厚准先生与钟健先生分别独立地创作了一条广告语:“没有了,哪怕一滴也行!”创作完成后,这三位先生分别于9月6 13、10月1 0日和11月8日寄给该酒业集团公司。
最后,这一条广告语被选为该酒业集团公司的文字广告语。随后.该公司给钱进先生颁发了5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并与钱先生签汀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支付了10万元人民币的使用费。
这一则消息在某报公布后,厚准先生和钟健先生相继给该酒业集团公司发出了质询函,认为该公司选定的广告语是自己创作的,奖金和使用费都应当归自己。
对于厚准先生和钟健先生的质疑,该集团公司进行了认真的了解。经了解发现,钱进先生的广告语的确与厚准先生和钟健先生的广告相同。但是,南于钱进先生的广告语最先到达,所以,将奖金颁发给了钱进先生.并与钱进先生签订了广告语使用合同,并支付了10万元人民币的使用费。
对此,厚准先生和钟健先生没有意见了。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著作权的两大特征:
(一)著作权产生的自动性。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刻产生著作权,不必办理任何手续。本案中的钱、厚、钟i位先生创作的广告语虽然相同,但每个人都是独立创作的,各自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对别人的著作权不产生影响。
(二)著作权效力的独立性。本案中,当钱进先生以其著作权与该酒业集团公司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时,不必征求厚先生和钟先生的同意,也不侵犯厚先生和钟先生的著作权。同样的,钱进先生行使其著作权,也不影响厚先生和钟先生对自己创作的广告语行使著作权。
该酒业集团公司与钱进先生签订了广告语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后,就根据合同取得了对广告语“没有了,哪怕一滴也行!”的合法使用权,不会构成对厚先生和钟先生著作权的侵犯。
(三)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除了上述两个特征之外,著作权还有第三个特征,即著作权同时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内容。关于这一特征,将在著作权的内容部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