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程序和策略:萨尔瓦多
2002年商标法的主要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驰名商标保护;
新商标审查规则;
放弃申请的六个月期限;
为期四个月的答复办公室行动的期限;
相似商标的共存协议;
原产地名称的注册;
根据所涵盖的商品划分注册;
待决申请或注册商标中的货物限制;
商标的共同所有权;
商标权的扩展和限制。
先前注册的商标在续展时会遭到异议;相反,根据2002年法律注册的商标不会在续展时发布。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每10年更新一次。另一个优点是包含了用于计算损害的清晰简单的规则。该法律具有自己的时效规约规则,该规则优先于《商业法典》的一般规定。
商标通过在知识产权注册处(RIP)进行注册(每个国际分类(1至44)之一)进行保护。可以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公约》也适用。尼斯分类第11版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国际法
萨尔瓦多签署了以下国际商标条约和协议:
巴黎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美国签订多米尼加共和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DR-CAFTA)。为了满足该协议的要求,萨尔瓦多于2006年对其商标法进行了许多修改,包括:
扩大对声音,气味和证明商标的保护;
为证明商标提供防弹保护,因为它们不会被扣押,禁运或受到初步禁令或司法执行;
引入了一项规定,即如果不应续签或放弃证明商标,或者如果拥有该证明商标的公共实体不复存在,则同一商标不能在十年内被另一方注册或使用;
使许可协议的记录成为可选项。共存协议将由双方签字批准;
要求在《官方公报》和主要报纸上均刊登公告,以概述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清单;
该商标法条约,其实施萨尔瓦多如下:
多类申请和注册;
分割申请或注册–申请人可以分割申请以辩护异议,并在其他类别中继续注册程序;
地址和名称更改–不再需要此类更改的证据,除非IP注册商有理由怀疑此类更改;
授权书–无需进行公证或合法化,除非正在采取司法行动;
欧洲联盟和中美洲之间的联合协定,该协定的重点是保护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
未注册商标
保护
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只有在相关商标众所周知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并且可以证明这一点。可以通过向民事和商业法庭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来实施此类商标。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刑事诉讼。投诉将提交给总检察长办公室,总检察长办公室将在进行调查后向刑事法院提起诉讼。
使用要求
商标法没有规定建立未注册权利需要多少使用。但是,以下内容会有所帮助:
房屋登记证明;
国际注册证书;
在线广告;
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新闻广告以及社交媒体曝光;
商标对萨尔瓦多消费者的影响;
授权官员签发的宣誓书,解释商标的知名度;
销售量。
注册商标
所有权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在萨尔瓦多申请并获得拥有商标的权利。没有国籍,住所或营业地点的条件。
代表需要授权书才能在RIP之前行事,RIP必须由公证人或经过最近的领事馆公证并合法化。在没有这种情况的情况下,可以在提供委托书时将保证金作为对代表的临时保证。
保护范围
并非所有商标或品牌名称都必须注册。《商标法》规定了出于内在原因(第8条)和商标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第9条)的驳回理由。
出于以下原因,商标出于内部原因是不允许的:
包括寻求注册的货物的通常形式,其包装或由于货物或服务的性质而必需的形式;
由可为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功能或技术优势的表格组成;
由以常用技术,科学或商业语言表示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或名称,术语或名称组成;
在贸易中用来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特征;
是一种简单的孤立颜色;
是单独考虑的字母或数字,除非以特殊且与众不同的形式表示;
违反道德或公共秩序;
包括冒犯或嘲笑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人,思想,宗教或国家象征的元素;
可能会在地理起源,性质,制造方法,质量,使用或消费的能力,商品或服务的数量或某些其他特征方面引起误导或引起混淆;
由萨尔瓦多或国外受保护的植物变种的名称组成。
此外,如果商标注册商在审查后确定其侵犯了第三方权利,则该商标是不可接受的,例如:
当与使用受注册或未决商标保护的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商品或服务而注册或未注册的第三方商标相同或相似时,使用该商标可能会造成混淆;
在视觉上,语音上,嗅觉上或概念上类似于可能会引起混淆的商品或服务的注册或未决的第三方商标;
可能会引起混淆,因为它与萨尔瓦多已经用于类似商业活动的第三方的商品名称或标志相同或相似;
构成对第三方驰名商标的全部或部分复制,模仿,翻译或转录,其中第三方商标的使用可能引起混淆或与第三方商标有关联的风险,或不正当地利用驰名商标的恶名标志;
影响第三方的人格权,或全部或部分由第三方的名称,签名,标题,化名或图像组成,除非第三方或其继承人明确表示同意;
可能会导致与受保护的地理标志或原产地名称的混淆,该地理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在被审查的申请之前已经进行了保护。
程序
检查
首先将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求,然后才涉及新颖性,以验证商标是否属于第8条和第9条所规定的任何禁止规定。
如果审查员认为不满足一个或多个要求,或者商标属于任何禁令之列,它将发出起诉,包括初步驳回。在这两种情况下,申请人都有四个月的答复时间。如果未能在此时间内完成,RIP将发布一项决议,宣布放弃该商标。如果已经发出初步驳回而申请人没有回应,RIP将发布决议,宣布商标被驳回。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诉诸以下内容:
修订请求,可以在提供服务的三天内向发布该决议的注册服务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重点是辩论,随后将在听证会上讨论注册服务商和所有介入方;
撤销诉求,可以在修订听证会上口头提出。由首席注册官决定,在修订听证会举行八天后举行新的听证会;
可以书面形式向RIP主任提出上诉,RIP主任将给当事人10天的举证时间。之后,导演将发布其判决。
商标法规定,如果自任何决议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后,申请人未进行下一步注册程序,审查员有权宣布放弃该申请。
反对遗弃的唯一论据是不可抗力,必须证明这一点。
一旦申请被批准注册,它将在官方公报和主要报纸上发布。
反对
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的两个月内,任何具有合法利益的当事方均可提出异议。
不允许对此操作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操作进行扩展。注册服务商将验证异议是否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如果是这样,将发布录取决议并送达申请人,该申请有60天的回复时间。此后,注册服务商将在一个月内发布最终决议。
异议程序应持续四个月。但是,由于服务于异议需要更长的时间,并且RIP案件积压,因此,如果不遇到进一步的延误,整个程序通常需要12到18个月的时间。
注册
如果申请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并且没有发生任何诉讼或异议,则注册过程大约需要八个月。
必须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国籍或成立国家;
商标样本;
寻求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清单以及国际类别;
颜色或文字的任何专有权声明;
《巴黎公约》规定的任何优先权要求;
在就近的萨尔瓦多领事馆或通过公证人正式合法化的授权书和相应的公证证明。每个申请人一份文件就足够了。
从寄存器中删除
取消:2002年废除了不使用商标的取消,但在DR-CAFTA实施后于2006年重新引入,以允许全部或部分取消连续五年未使用的商标。部分取消将仅影响那些未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2011年3月标志着提起不使用取消行动的起点。
如果商标被成功取消,胜诉方可以从其取消权利要求的提出日期开始,但不迟于法院作出决定后三个月内,拥有该商标的权利。
当某商标用于以下用途时,该商标被视为“正在使用”:
商业商品或服务:
从萨尔瓦多出口的货物;
国外提供但源自萨尔瓦多的服务。
此外,在萨尔瓦多,“即使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没有实际交易”,通过任何方式对商标进行广告也被视为使用。这项规定对外国权利持有人很有用,外国权利持有人可以依靠广告来帮助证明其使用。建议权利持有者在商业证据,商业发票,会计凭证或审计师证明的基础上补充广告,以显示商业中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规律性。对不使用的抗辩包括权利持有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例如进口限制)或对商标所涵盖的产品或服务施加的任何其他官方要求。
不需要定期提交使用证明。
取消诉讼必须向民事和商业法院提出,该法院是由《民事和商业程序法》于2010年设立的。双方现在对案件进行口头辩论,最简单的决定是一场审理,最复杂的是两次审理。证据必须与投诉一起充分归档,并且只有在涉及新事实的情况下才能提供新证据。该守则试图加快民事和商事案件的发生。取消程序现在需要5到6个月。作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法官可以发布决议,命令将投诉记录在RIP上,以防止注册人将商标转让给第三方。
法院发布判决后,RIP将相应地取消该商标。注册者也可以寻求自愿取消。
无效:商标注册错误时,法律仅允许对注册提出司法诉讼。司法撤销行动的时效期限为五年。
检索:允许在一或全部国际分类中对相似和相同的商标进行正式检索。搜索报告中包含相似或相同的商品名称和口号。设计标记可以与文字标记分开搜索。官方费用是每个国际类别每个商标/设计20美元。还可以搜索已由特定所有者申请或注册的所有商标;官方费用为每位所有者$ 100。
执法
复杂
商标法规定:
初步禁令;
永久性禁令;
民事诉讼;
损害赔偿;
反对影响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刑法》还包括关于刑事犯罪的规定。因此,民事和刑事救济均可用于处理对注册商标的侵权。如果未注册商标是众所周知的,则可以强制执行。所有执法行动均受法院专属管辖。
虽然确实存在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但如果侵权人犯有重罪,主管法院将是对民事和商业事务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以及刑事法院。
除其他事项外,权利所有者可以请求初步禁制令:
立即停止任何侵权行为;
扣押带有侵权商标的商品,包装,标签和其他材料,以及用于进行侵权的设备和材料-印刷机和配件以及其他媒体除外;
暂停进口或出口侵权产品或材料;
被指控的侵权人提供有关参与生产,销售或分销侵权商品的人员的信息。
法官还可以发布永久性禁令:
将侵权商品或材料及相关设备转让给权利人;
为防止侵权的继续或重复而采取的必要行动,包括销毁侵权商品和材料以及相关设备;
赔偿所遭受的损失;
公布最终的司法决议,由侵权人承担费用。
可能对运输中和边境扣押的货物发出初步禁令。永久性禁令可包括销毁在边境扣押的货物,以及销毁用于制造侵权货物的材料。侵权人在程序中的任何损失均不予赔偿。侵权商品也可以捐赠给慈善机构,但必须删除所有显示侵权商标的标签。
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则已被实质性修改。根据DR-CAFTA的相关规定,原告可以根据以下内容提出索赔:
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
如果未发生侵权行为,权利持有人将获得的利益。法院根据零售价或通过其他证明其价值的手段来考虑侵权商品或服务的价值;
拥有许可证的侵权人应支付的价格或特许权使用费。
民事诉讼时效为自上次侵权之日起五年。但是,如果可以证明侵权行为是出于恶意,则不适用时效法,可以随时起诉侵权人。
大体时间
在提起侵权诉讼之前或作为侵权诉讼的一部分,可能会要求初步禁制令以获取证据。法官可酌情决定命令请愿人过帐保证金,以补偿因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单独要求采取强制性禁令,也可以采用主要强制性行动。必须在提起诉讼的48小时内批准并执行这些命令。如果要求中止进出口,原告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可延长一次)提起侵权诉讼;否则,禁令将被解除。
《民事和商业程序法》将一审和上诉程序的案件期限从原制度下的五至六年缩短到不到一年。
犯罪行为通常会使侵权人更感到恐惧,通常在没收侵权商品后,将投诉提交给和解听众需要两到三个月。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时效期限为注册人获悉不正当竞争行为之日起两年,或自上次执行之日起五年,以先到者为准。
所有权变更和权利转让
对于每次注册,必须对权利人的名称或住所以及所有转让进行任何更改,以确保RIP的信息是最新的。
对于作业,必须以任何语言将文档完全提交给RIP。任何外国文字都必须在最近的萨尔瓦多领事馆或公证人处进行公证并妥善合法化,并且在提交之前必须在当地翻译成西班牙文。
尽管许可协议的记录不再是强制性的,但还是希望创建使用已有的证据。只要许可协议已正式合法化并翻译成西班牙文,则许可协议在第三方(包括侵权者和当局)之前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所有者的政策,在授予使用商标的明确授权时,无论是否有限制,均将许可授予权利持有者。
相关权利
商标权和其他权利(例如版权)之间存在某些重叠的领域。这主要发生在需要证明权利所有权的司法程序中。在这种情况下,版权注册可以加强所有权的证据。如果一个设计商标符合艺术创造力和独创性的标准,则可以使用版权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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