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真伪何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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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让人民群众能进一步了解民法典,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业务精湛的12名法官,由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进行宣讲,并通过菏泽中院官方抖音、快手号于12月2日至17日周一至周五每晚七点进行直播。力求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明了的阐述、引人入胜的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学懂民法典,敬请大家关注。
直播来袭
知识产权,也叫智慧财产所有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专有的民事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属于广义的财产权利范畴,其客体是智慧劳动成果或者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也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产生的劳动成果。
看电影时除了显示导演、演员之外,还会显示制片人,你知道这个制片人是什么知识产权吗?你知道我们用的手机、电脑都会涉及哪些知识产权吗?我们去商场选购商品,都要看买什么牌子的,但你知道这个牌子是什么指示产权吗?您想知道知识产权包括那些吗?
12月08日19点,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华栋将通过菏泽中院官方快手号、抖音号和大众网*海报新闻客户端带您走进直播间,和您交流关于知识产权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引导大家如何在此类活动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月08日,我们不见不散!法官资料
王华栋,男,1984年10月出生,山东大学法律硕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二级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全国法院翟树全精神研讨活动一等奖、“2015年菏泽市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优秀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