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信息传播效果的构成与检验
品牌传播的功能就是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产生对品牌的好感,产生购买欲望,实施购买行动,建立品牌的忠诚度。能否发挥出这样一些功能,其效果如何,不是传播者主观愿望所能决定的,只能从受众的反应去检验。品牌传播对受众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受众的反应也会是多方面的,而且会有着反应强弱程度的不同;这些多方面的强弱程度不同的反应。体现出品牌传播效果大小的不同程度,可以进行以下的检验:
(一)接收
品牌传播要收到效果,首先要求传播的内容使受众能够而且乐意接收,帮助受众了解世界,熟悉环境,扩大经验范围,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如果连这一点也做不到,其他的效果就无从谈起。这是检验传播效果的首要条件。
(二)感受
受众在接收品牌传播后,感受如何,这是检验传播效果的第二步。受众的感受是多方面的,如情绪反应,审美情趣,心理刺激,知识的形成与趋向等等。这些感受如果是良好的,积极的,那就收到了品牌传播的正效果;否则,就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甚至只是负效果。
(三)认同
受众经由对品牌传播的一定的感受过程,会进一步产生认同一致的心理。品牌传播的目的只希望获得受众的同类认同,即受众成员个人把自己与社会上大多数人认同起来,在态度与行动上遵从大家所认可的共同规范,这就产生了正效果;反之,如果使得受众产生出异类认同,就是负效果。
(四)调整
即受众在态度和行为上的转变。一般来说,说服性信息对受传者主要是起到增强固有态度的作用,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可收到转变态度的效果。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的信息与个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有可能使受众改变行为,收到传播者所希望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