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保护:加强法律意识
我国许多拥有传统名牌商标的企业,由于缺乏商标法律意识,给国内外一些“不义之徒”抢先注册,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损失。如长沙中药一厂的“九芝堂”商标,从20世纪50年代注册使用至1982年期满,因期满后企业忽视了续注工作,结果被日商抢先注册,多年创立的名牌丢掉了,不能继续使用,这真可谓损失惨重。日方的这种行为尽管不义,但是“合法”。它给我们的选择是:要么退出国际市场,要么重新起名进军国际市场,或者从他人手中买回本属于自己的名牌,不管哪种选择无疑都是惨痛的。
另外,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会严重损害名牌的市场形象,对名牌形成致命的打击。一方面巨额利润源源不断地流人不法分子的口袋,另一方面名牌产品被扣上“质量下降”、“检测不严”等帽子。因此用法律手段打假也是保护名牌的重要途径之一。
所以,企业应培养保护名牌的专门人才。他既要精通产品的专利知识、性能特点、经营现状、对手情况.,又掌握国际惯例、法律法规、民俗习惯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情况,一旦市场出现侵犯自己产品权利的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使企业防患于未然。如南京无线电厂在美国硅谷将“熊猫”扎根,名牌声誉不断扩大,就是利用了美欧等国家这方面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