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出台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来源:界面新闻
2020年12月29日,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的“乐拼”仿冒“乐高”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主犯获刑6年罚款9000万元。
近年来,上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19年,上海商标申请量43.88万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147.26万件,作品版权登记数29.18万件。截至2020年上半年底,上海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6.1件。
但是,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也在高速增长,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9540件。
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为此,有必要对照国家要求和国际标准,及时补足制度短板,严格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2月30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效率是关键。丁伟表示,此次出台的《条例》,重点突出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原则。
《条例》明确,上海要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依法判令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制度,将在上海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容易被侵权假冒的注册商标纳入重点保护范围。
上海举办大型展示、展览、推广、交易等会展活动时,会展举办单位还应要求参展方提交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或者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
此外,为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条例》还明确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
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和创新,《条例》提出系统性制度建构。
《条例》指出,相关部门应引导权利人建立健全知识产杈内部管理和保护制度;为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专利申请和确权的快速通道;对重大产业发展规划高技术领域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重大经济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及时分析国际知识产权事件和相关法律修改变化为对外经贸、投资活动作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制度,规范对外转让秩序。
为提升行政和司法保护效能,《条例》明确,上海要完善知识产权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登记、快速确权、快速监测预警、快速维权和检索查询等相关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快速审理;同时推动行政调解和司法确认有效衔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等。
为引导全社会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构筑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条例》作出了详细规定。
《条例》显示,相关部门是通过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以案释法、专题宣传等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同时加强权利人的自我保护强化自我保护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上海举办大型展示、展览、推广、交易等会展活动时,会展举办单位还应要求参展方提交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或者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
在推进治理模式创新方面,《条例》明确,相关部门要借助新技术手段,在线索核查、流向追踪、侵权监测、取证存证等方面推动知识产权治理创新;鼓励公证机构创新公证证明和公证服务方式,依托电子签名、数据加密、区块链等技术,提供原创作品保护、知识产权维权取证等公证服务。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芮文彪表示,下一步,上海将在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纠纷处理、涉外维权等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强化长三角等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此外,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快筹建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构建覆盖全市范围和更多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门式”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