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五个关系”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深刻阐释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时代内涵,为谋划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内涵的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应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文化、安全等领域的风险和挑战的能力,知识产权无疑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知识产权始终处于动态变化的前沿。为了在新发展阶段形成改革发展的合力,需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以更加广阔的视野,面向国内外市场,吸引全球优质生产要素,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做好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确保我国改革发展行稳致远,无疑具有事关全局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链条,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中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方略,通过一系列结构性改革措施,从市场主体的培育到要素的优化配置,从强化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到营商环境的全面改善,再到创新动能的激发,中国经济的内生增长动力持续释放。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就是要凝聚全球智力资源,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既是顺势而为的战略举措,更是强国之路的必然选择。要大力发展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原产地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和以版权为支撑的文化产业,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属性和经济属性,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新发展阶段产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生活幸福。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激励创新创造,保护智慧成果,规范竞争秩序,合理分享利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真正把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落到实处,让创新主体充分分享前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在实现自己的利益回报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新产品、新服务。要通过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恶意侵权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让侵权假冒行为无所遁形,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得放心,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经贸、投资、技术转移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以此带动我国在更高水平上的对外开放。当前,第四次产业革命正席卷全球,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化、智慧化社会和数字经济加速到来,需要大力推进国家和地区间的知识产权合作,积极倡导知识共享,文明共建,通过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充分展示负责任的知识产权大国形象,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战略高度全面审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近年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但产业链中仍存在部分“卡脖子”技术、基础领域仍存在部分“短板”技术,这些都对维护国家安全造成制约。因此,必须加强自主研发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从而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综上,我们要切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关系”重要论断的深刻内涵,从战略高度未雨绸缪,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快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向更高质量创造、更高水平保护、更高效率运用方向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