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美学的研究对象
根据美的形态,可以把品牌美的表现划分为品牌艺术美、品牌社会美和品牌科学美。品牌美学是把品牌作为审美现象来进行研究,研究品牌作为艺术美现象、社会美现象和科学美现象的审美特点与规律。品牌审美现象是一种效果现象(当然同时它也是一种等级现象),换言之,品牌审美现象只能根据公众的审美接受状况来确定。而品牌审美接受只有在与品牌艺术接受的区分中才能更明确地加以确定。这又涉及对审美与艺术的理解问题。品牌审美接受可以界定为广大公众(主要是品牌利益相关者)接受起来比较顺利,而且一般来说也比较高尚的因素的接受。品牌艺术接受可以界定为广大公众接受起来有一定难度,而专业工作者(如品牌科研者、教育者、塑造者和设计者等)却具有特别敏感的因素的带有探索性的职业性接受。在这个意义上,品牌审美接受不同于品牌艺术接受。但必须说明的是,品牌艺术接受可以转化为品牌审美接受。也就是说,品牌艺术现象有可能(但不是必然)转化为品牌审美现象,而品牌审美现象则必定曾经是品牌艺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