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软环境建设
软环境建设包括提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消除可能会挫败上述服务提供的相关政策,特别关注适应不同产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服务举措的制定,发挥其引领、导向作用,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文化、舆论环境。
(1)完善制度环境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法新一轮修改工作,2015年4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发布《专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针对此次法律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于2015年7月上报国务院。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该修订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规模、损害后果等因素,判处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数额。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第四次修正案草案,准备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利法的修改有望在2019年年内完成。本次修正草案最大亮点就是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规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一到五倍内确定赔偿数额;并将在难以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的赔偿额,从现行专利法规定的一万元到一百万元提高为十万元到五百万元。2019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正式施行,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将专利代理人的称谓改为“专利代理师”、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准入、遏制“黑代理”问题、倡导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等成为此次修改的亮点。伴随新修改的《专利代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尽快完成配套部门规章的修订工作,做好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改造等软硬件配套工作,继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行业服务能力,确保新修改条例的顺利实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政策体系也逐步建立完善。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将“知识产权服务”作为一个服务门类写入了重点任务。201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服务业发展的四个重要支撑体系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服务业标准体系等,并再次明确提及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同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委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2014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知识产权服务作为九个重点任务之一,提出“建立健全科技服务的标准体系”。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初步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创建与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机构等。到2020年,建立基本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等。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标准的出台。为统一规范知识产权服务通用术语和缩略语标准,拟研究制订《知识产权服务通用术语标准》;为提高专利申请代理服务中的服务质量,规范代理服务市场,拟出台《专利代理服务质量规范》;在专利信息服务中,为规范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的水平、流程、质量、运行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拟出台《专利信息检索服务规范》《专利信息分析服务规范》;为规范开展专利分析评议服务的有关模块、流程等,出台《专利分析评议服务规范》等。在相关政策引领、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试验区以及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等工作逐一落实,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在做好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建立了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机制,加强了对地方专利立法工作的指导。近年来,分别推动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制修订了一批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在各个层面构建起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知识产权事业进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2)建立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
一国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量与经济发展速度成正比。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速度和规模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对象。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针对六类培训对象(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师资、其他社会公众),确定培训内容,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13年制定《落实〈“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知识产权人才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人才规模、结构和层次符合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人才分布适应国家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人才制度具有国际竞争力,能够基本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一方面,推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完备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全国设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已超过30所,设立知识产权专业的院校近百所。另一方面,加大社会人才培训力度。截至2017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在全国设立了26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5年累计培训知识产权从业人员230余万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动将知识产权相关职业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新增了“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小类,为知识产权人才的成长提供了条件。
从专业人才培养的角度,目前已形成由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等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队伍。这支人才队伍已经在知识产权领域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201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正式建成,公众可通过该平台实现对知识产权专家及各类人才信息的检索查询,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为了满足不同类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需要,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training.ciptc.org.cn)正式上线,免费向广大培训组织机构和专家师资开放。该平台将作为连接培训组织机构和专家师资的桥梁,力争解决培训师资的供需矛盾,为专家师资提供更多展示和实践的机会。依托该平台,培训组织机构可方便发布培训需求,在线与专家师资完成合作交流。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不同维度灵活、客观地选择师资。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2年和2014年,先后开展了两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评选工作,产生了4个类别208名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并逐步形成一批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的人才团队。2017年,共组织10期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专家库专家巡讲活动,有效推动了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在公众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拓宽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推动整个社会的科学技术创新和进步。
(3)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2009年4月,大型社会公益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正式启动,该项目为期8年,对象以大中学生、企业界人士、科技工作者、政府官员和媒体从业者五大类人群为主。该项目旨在整合资源、加大力度,从文化融合着手,科学、系统地传播知识产权理念,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顺利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开放日,通过扩大交流、增加透明度,拉近知识产权与公众的距离。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知识产权普及和宣传工作,大力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近年来,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举办各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其中,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同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日常宣传,通过编制读本、动漫、专题片、宣传片等知识产权宣传品服务并影响不同群体,通过举办海报征集大赛、公益广告征集大赛等活动调动公众关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人民网建设“知识产权频道”,与中国科技网合作建设“知识产权板块”,联合《中国日报》出版《知识产权周刊》,委托《知识产权报》出版《知识产权双语周刊》,利用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知识产权讯息,推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核心理念深入人心。
2014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教育部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102所学校评定为试点学校。国家知识产权局还编制了《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读本》,积极推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宣传普及,让青少年从小就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独特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努力培育有利于知识产权制度实施的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