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与区域创新能力的正相关性
区域知识产权能力是区域创新能力的一个方面,是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总体安排。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新增长理论①认为决定区域创新能力的因素有三个:知识创造者的存在、质量和密度;公司的吸收能力(反过来受区域经济结构的影响);区域内外不同参与者之间的知识流动。而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着重点恰巧就是区域创新能力决定因素所规定的方面。知识产权能力的提高和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②在其著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中首次提出了创新的概念。熊彼特指出,经济发展不是因为人口、欲望状态、经济和生产组织的变化这些“外部因素”,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才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本质上,经济发展是一个质变的过程,经济变动从来不是静止的,而是由创新过渡到另外一个均衡的状态。创新就是对现有资源的重新组合,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的供应源、新市场以及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熊彼特看来,企业家在创新中发挥主体作用;创新通过扩散,刺激大规模投资,引起经济高涨,高涨之后转入衰退,创新就会产生新的经济周期。因此熊彼特认为,一种经济,若没有创新,是一个静态的没有发展、增长的经济。创新是新技术、新发明在生产中的首次应用,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要素或供应函数,是在生产体系中引进一种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创新”不是一个技术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它严格区别于技术发明,是把现成的技术革新引入经济组织,形成新的经济能力。
区域创新根植于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之中,在内外部双重动力作用下形成组织内学习、组织间扩散、知识溢出等作用机制,驱动创新主体建立起稳定的相互关系进而形成网络状的经济社会复合体。其中,知识产权是区域创新系统的基本动力因子,加快知识产权的创造、扩散和物化过程是推进区域创新系统演化的首要目标,这一过程促成了创新要素向创新主体集聚、创新主体向创新极聚拢、单创新极向多创新极共生演化,以及多个创新极共生体形成区域创新系统的路径,体现了微观层面创新活动形成宏观层面创新系统的内在机理。关于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经济创新发展的的相关研究也日趋增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发展作用机理研究
一些学者从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与创新政策的协同关系出发,研究知识产权政策在激励区域创新方面的作用效果。孙斌(2010)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创新政策的目标进行量化分析,研究知识产权政策与创新政策的协同关系,揭示了知识产权政策在推动和保护创新上的政策效应。HaraldLiese(2013)①等提出在数据时代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来取得产品创新的动力。胡立君、郑玉(2014)②结合我国转型期的制度背景,基于中国2001—2011年的省际数据,运用面板门限回归模型,对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技术溢出效应及不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该效应中的影响进行检验,验证了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增强,FDI技术溢出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增大。盛亚、孔莎莎(2013)③通过综合考察知识产权政策内容建立知识产权政策量化标准,从政策力度、政策目标、政策措施三个方面对知识产权政策进行量化并建立经典的计量模型,对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影响进行评估。Wen-LiangSun.(2014)④提出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已经是创新型国家的必要做法。
(2)关于知识产权能力与经济发展内在关系的研究
冯晓青(2005)⑤认为知识产权能力是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张平(2009)①提出知识产权对中国国民经济的作用具有复杂的双重性,知识产权制度对国民经济的作用依赖于一定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基础。周勇涛、朱雪忠(2010)②,LeeBranstetter、C.FritzFoley、KamalSaggi(2014)③等研究了企业自主创新中的专利风险问题,分析了专利战略变化环境、专利技术创新和相关资源配置几个方面的关系。单晓光、许春明(2009)④指出,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两面性,建立了包含内生创新的知识产权经济增长动态模型,实证地分析了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以及对城市竞争力的影响。AndreaWechsler(2011)⑤从法经济学角度探讨了中国积极的知识产权政策推动了中国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3)关于知识产权能力提升促进区域发展的关系研究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目前还不是很充分。刘驰等(2009)⑥确定了区域知识产权管理评价指标,论述了基于区域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规划问题,探讨了具体的设计思路。刘良灿、张同建(2011)⑦研究了区域知识产权战略与自主技术创新的联动效应。指出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对自主技术创新的开展存在着天然的激励性。Yuan-ChiehChang(2012)⑧等从创造等级、智力资本、区域创新系统和区域四个因子探讨了科技园区企业能力的构建,用实证方法证明了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影响因子。杨晨等(2012)⑨指出了区域发展面临着如何将知识产权融入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困境,提出要更有效地整合园区内外部知识产权资源、提升知识产权财富价值。郭永辉(2013)①提出了利益分配机制、契约机制、信任机制和政府治理机制,以有效解决区域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颜敏(2014)②研究区域中协同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关系,需要通过政府引导、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平台等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学者从具体行业研究区域的知识产权能力,如邱丽敏(2010)③、张雁亭(2013)④、魏兴民(2014)⑤分别研究我国模具产业、文具产业和纺织区域的知识产权的作用效果。
知识产权能力的研究主要分布在国家层面、区域和行业层面、企业层面。而作为企业和行业之间的区域具有独特的特征,它是介于市场和等级组织之间的中观层面,其知识产权能力既不同于企业微观和具体,也不同于区域或行业那么宏观。区域的创新涉及企业、行业、高校、司法机构、政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众多主体,每个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的能力建设上需要如何配合和协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学术界对这部分的研究还不太多,也不够深入。这是由于面向区域创新的知识产权能力的实践还处于很不成熟的阶段。我国大部分区域都是传统区域,区域追求的是低成本带来的外部经济效益,知识产权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实践也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