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系统内知识产权流动模型
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知识产权的流动带来创新的持续发展。在区域知识产权创新中,主体有企业、客户、竞争者以及大学和研究机构(图5-3)等。区域的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力量的促使下在各主体间转换和流动。
在企业的产业链中,第一是上下游企业的变革互动,上游企业的创新发展会对下游企业的技术变革产生需求,同样下游企业的创新发展会对上游企业的技术及产品变革产生需求。创新的载体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变革上,由于知识产权的公开性,下游企业很快就会了解上游企业的技术现状及其运作原理。但是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又阻止他们使用已经了解甚至熟悉的技术,这样就会对下游企业产生一种强大的变革动力,它一定要在适应中创新发展,才能获得更高的价值利润。反之,下游企业的变革同样会对上游企业的材料、原料、半成品的质量产生变革动力,否则上游企业就有可能被后来居上的竞争者代替。第二种变革动力来自知识源,即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压力。由于大学在地理位置上的便利性,大学和研究机构的辐射效应更加容易发挥出来。大学和研究机构里大量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技术和一些隐晦的技术能够源源不断地注入到区域的创新系统里,对下游企业和上游企业提供了变革的机会。大学和研究机构通过联合研究、委托合作、联合开发等方式,把理论基础和实践运用结合起来,产生大量的知识产权,这些知识产权的公开、授权与应用又会大大提高区域的创新能力。目前创新性的区域基本上都有大学的身影,如北京中关村附近的清华大学,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的复旦大学(张江校区)、紫竹科技园区的上海交通大学,以及武汉东湖的武汉大学等。
第三种动力来自挑剔的客户。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曾说过:“顾客的需求是企业整个活动的中心和出发点,企业从事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及市场营销的最终目的是促使顾客购买、满足顾客某种需求。”“顾客导向”是在充分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将顾客导向营销观贯穿于企业的整个过程,从而达到提高顾客满意度的目的。现代中国市场上,随着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国际和国内市场环境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结束了卖方市场和短缺经济的局面,迎来了买方市场和过剩经济。在卖方市场和短缺经济的条件下,在企业和顾客的交易谈判中,企业掌握着主权。企业的营销就是企业尽可能多地生产出好“产品”,然后制定出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并能获取必要利润的“价格”,再让自己掌握的“流通渠道”去分销产品,最后按原来计划的费用去进行商品“促销”。这种定位的中心是产品或企业,“唱主角”的当然是企业。然而买方市场和过剩经济的形成,导致了权利的转移,即在作为整体的消费者与企业的交易谈判中,企业的谈判地位下降,由企业主权转变为消费者(顾客)主权。决定生产经营何种产品的权利已不再属于生产者,而是属于消费者。在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上,消费者是起支配的一方,生产者应根据消费者的意愿及偏好来安排生产,衡量企业效率以及存在价值的决定权转移到顾客手中。企业应尽量迎合挑剔的顾客,以尽可能多地从顾客那里获得“货币选票”。同时,企业应该时刻关注客户的意见,这种来自实用的需求是技术变革的源泉。要把这些变革思维充分吸纳到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中来,保持持续的创新动力。
第四种知识产权变革的动力来自竞争者。顾客导向是一种根本导向,任何企业都必须做到这一点,但做到了这一点并不代表该企业就可以与众不同。企业还得密切关注竞争环境的变化,不断改善经营,提高竞争能力,即适度地树立竞争者导向———在注意竞争对手的行动意图,力求做到知己知彼的基础上,设立改进目标、调整企业的经营环节以击败竞争对手为目标,从而达到提高竞争优势的目的。显然,竞争者导向公司的行动以竞争者的行动为根据,而非实施自己一贯的顾客导向,结果可能会由于过度依赖竞争者,公司没有根据计划好的行动路线来走向目的地,而且往往不知止于何处。所以,对于区域的企业来说,要时刻关注竞争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变化情况,从专利的申请开始,一直到授权、运用、营销模式的变革,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区域的管理者和区域内的各主体都应该注意到知识产权这种流动的机制,创造条件使知识产权的各种压力能够成为促进区域发展的根本动力。如果整个产业链出现停滞状态,各种主体都在维持自己目前的已有状态,创新动力缺乏,管理者就要想方设法调控压力和推力因素,使产业链上的企业具有知识产权变革的动力。这个模型为衡量区域知识产权的运营状态提供了一个实用的研究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