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审判人员配置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
知识产权法官的素质及审判能力是保障诉讼公正、公平、权威和高效的关键,但是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法官人数总体较少,且专业化程度不高。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一支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法官队伍,但其离社会的要求与期望还有相当距离。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很强的国际性,许多案件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审理难度较大,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各级法院审判组织配置、人员调整、工作部署和业绩考核中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专业法官数量不足。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法院因为受编制的限制,尽管知识产权案件很多,且呈快速上升趋势,但是法官数量却很有限,造成法官疲于办案,往往出现为了完成工作量,只求数量不问质量的现象,使案件审理出现纰漏。并且在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裁判过程中,由于案情复杂,证据多样,牵涉多个当事人以及多个诉讼程序,法官是不能也不可能在相对集中的时间里一次性完成相关争议的审理,开庭审理时间的间隔经常是数星期甚至数月,而法官在同一时间段内需要同时处理多个类型不同的案件,时间和精力的有限性导致法官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并不能实现最佳的效果。
二是专业法官分布不均。在经济较发达且知识产权争议案件多的地方,专业审判的法官相对较集中。
三是专业法官流动性大。在全国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法官队伍中,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数量很少,达不到1/5,5年以上的仅占1/3左右。
四是虽然目前已经注重选拔一些既有技术背景,又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知识产权法官队伍中来,但是,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素质、水平仍然不高,知识结构有待完善,而且接受的业务培训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