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地理标志保护概述
由于日本的国土南北延伸,因此每个区域的气候条件差异很大。各区域生产的特色农产品能反映出该地区的地理特点。日本消费者习惯于将农产品质量与其产品地理来源紧密相连,由此导致地理名称获得了重要的贸易价值。根据日本政府2004年的一项调查,80%以上的日本消费者认为在选择新鲜蔬菜时产地信息是必需的。对消费者而言,含有特定地理来源信息的标识能够展示出产品的特点和质量。因此,农产品的产地来源成为消费者在选择农产品时的一个重要标准。日本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区域文化使得很多地理描述性术语被作为地区农产品的商标加以使用。在日本这些地理术语或地理名称被称作“区域品牌”( Regional Brands)。绝大多数日本农产品“区域品牌”是由地理来源和产品名称结合而成的,因此,日本学者通常将“地理标志”等同于“区域品牌”。日本对于农业区域品牌的法律保护主要通过其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得以实现。其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结构类似于美国,是由《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控制产品标签和营销的法律法规组成的。
日本制止经营者在产品上虚假标示产品的原产地,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尽管这种原产地标识保护制度满足了《巴黎公约》的最低要求,但相比法国通过专门法来对原产地标识进行强化保护的制度而言水平要低。如果称法国那样的允许将地理标志注册成为专用商业标识的制度为主动性保护模式的话,那么日本这种不允许将地理标志注册专用、以防混淆误为主要目的的制度可称为防御性保护模式。《 TRIPS协议》通过后,日本逐渐认识到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性。近几年来,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国际贸易竞争和国内经济振兴的双重压力,日本在法律上不但继续保留禁止虚假标示及混淆产地标识的防御性保护模式,还增加了允许适格的主体按法律程序将地理标志进行注册,以寻求类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更有力的主动性保护模式。尤其是其在《商标法》中新增加的主动性保护模式。